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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村振兴:探索共同富裕的“未来之路”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5-06-12 | 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衢州市龙游县詹家镇浦山村的竹制品加工产业是特色农业发展的典型。浦山村拥有丰富的竹林资源,但过去由于缺乏技术和设备,竹制品加工一直停留在初级阶段。近年来,村里引进了先进的竹制品加工设备和技术,生产的竹制品不仅在国内市场畅销,还远销海外。2024年,浦山村竹制品加工产业产值突破5000万元,带动了周边村民就业增收。

在浦山村的竹制品加工厂里,现代化的生产设备正在高效运转。这些设备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提升了产品的质量和精度。工厂内还设有质量检测中心,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此外,村里还成立了竹制品研发中心,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浦山村的竹制品加工产业实现了从传统手工作坊到现代化企业的转变。

(二)强村公司: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的强村公司则是乡村产业协同发展的典范。新安镇通过成立强村公司,将全镇10个村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公司统一规划、统一运营,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24年,新安镇强村公司实现经营性收入1200万元,村均分红120万元。通过强村公司模式,新安镇的乡村产业不仅实现了规模化发展,还提升了市场竞争力,为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新安镇的强村公司运营模式下,各村根据自身优势,分工协作,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例如,一些村庄负责种植优质农产品,另一些村庄则负责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在乡村旅游方面,各村也根据自身特色,开发了不同的旅游项目。有的村庄以古村落文化为主题,开发了民俗体验项目;有的村庄则以自然风光为主题,开发了生态观光项目。通过强村公司的统一规划和运营,各村的产业项目实现了协同发展,形成了“1+1>2”的效应。

四、数字化赋能:智慧乡村与乡村治理的升级

 (一)智慧乡村:数字化平台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数字化是浙江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浙江实现了乡村治理的智能化和公共服务的延伸,极大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和村民的生活质量。

杭州市淳安县下姜村的数字化平台是智慧乡村建设的典型代表。村里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实现了农田监测、民宿预订、物流配送等数据的整合。村民可以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自家民宿的预订情况,还能通过平台预订农产品运输车辆。2024年,下姜村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农产品销售额800万元,民宿预订收入1200万元。数字化平台不仅提高了村民的收入,还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生活。

在下姜村的数字化平台上,农田监测系统通过安装在田间的传感器,实时收集土壤湿度、温度、光照等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传输到平台。农民可以根据这些数据,精准地进行灌溉、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此外,平台还整合了物流配送资源,村民可以通过平台发布农产品运输需求,平台会自动匹配合适的运输车辆,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提升治理效能

金华市浦江县郑宅镇的“浙里兴村治社”平台则是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的典范。村民可以通过平台随时提交诉求,镇里通过平台实时接收并处理。2024年,郑宅镇通过该平台处理村民诉求1200余件,满意度达到95%以上。通过数字化平台,郑宅镇实现了村民诉求的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郑宅镇的“浙里兴村治社”平台上,村民可以通过手机APP提交各种诉求,包括环境卫生问题、基础设施维修、邻里纠纷调解等。镇里的工作人员会实时收到这些诉求,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会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村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机制。此外,平台还设置了村民评价功能,村民可以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这不仅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增强了村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五、农民主体:共享发展成果与激发内生动力

(一)利益共享: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受益者

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让农民受益。浙江通过构建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受益者和决策者,充分激发了农民的内生动力。

宁波市鄞州区湾底村的“共享蛋糕”模式是利益共享的典型。村里通过发展花卉产业,成立了花卉合作社,村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合作社的经营。2024年,花卉合作社实现收入2000万元,村民人均分红超过8000元。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湾底村的村民不仅分享了乡村产业发展的红利,还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在湾底村的花卉合作社里,村民不仅是土地的提供者,还是合作社的股东和员工。他们参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分享合作社的经营成果。合作社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讨论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采纳。此外,合作社还为村民提供了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村民提升技能水平,增加收入来源。

 (二)村民参与: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的村民议事会则是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典范。村里成立了村民议事会,重大事项均由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2024年,村里通过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建设“古村落文化广场”,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项目顺利推进。通过村民议事会,堰头村的村民不仅参与了乡村治理,还提升了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了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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