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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局对《关于加快促进江西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5-11-05 | 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漆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江西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森林旅游发展指导和推进力度方面

近年来,省林业局强化部门协作,对涉及森林旅游产业的战略、规划、政策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协调和决策。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业。持续推进‘一区两带三圈’森林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积极建立一批‘乡村森林公园’ ‘森林康养基地’等,形成一批特色森林康养旅游线路,打造森林康养旅游示范性景区”的森林旅游战略布局,制定了“到 2027年,全省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达到 2000万亩,建成各类森林旅游目的地200处,森林康养基地 200处”的发展目标,并为此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民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的政策措施,着力破解林区民宿、休闲旅游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为我省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推进森林旅游康养产业规范发展。省林业局于 2022年 11月制定了《江西省森林康养基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类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定时间及程序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承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严令禁止的事项。同时,要求基地经营主体依据《管理办法》做好基地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按时报备变更情况和基地的建设运营情况。对已评定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林业局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定期开展动态监测与评价。截止目前,省林业局已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55处。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组织相关厅局分批分量做好康养基地建设的指导、监测评价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关于用好供地政策,夯牢发展基础方面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陆续出台了《江西省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拓展用地途径,指导各地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为全省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提供用地政策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划先行,预留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空间。指导地方加强森林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根据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森林旅游的发展潜力等,对森林旅游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二是节约集约,鼓励各地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各地可以盘活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农村产业。


三是因地制宜,用好原地类管理政策路径。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矿山修复后的土地上发展旅游产业,建设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文旅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


四是要素供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地依托自然景观、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的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可纳入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充分解决文旅项目零星用地需求。指导各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安排不少于 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此外,省级每年对脱贫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600亩,对设区市分解下达基础指标用于市级统筹保障地方急需用地,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申请使用省级统筹指标,能够保障森林旅游康养产业项目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同时,省林业局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森林旅游康养使用林地问题。


一是在旅游康养林地定额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24年省林业局已审核有关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4个,批准面积 9.63公顷。根据相关规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项目如属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省林业局将利用省级林地定额尽力给予支持;对于其他非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在市、县级林地定额中解决,林地定额不足时,省林业局将积极统筹全省林地定额给予支持。


二是在旅游康养扩面提质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江西省乡村森林公园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实行项目申报制,由乡镇人民政府逐级申报,原则上每年每个乡镇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不超过 2个。对于由设区市林业局审核汇总上报的项目,省林业局组织专家依据《江西省乡村森林公园项目申报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对符合相关评分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自2018年启动乡村森林公园建设以来,全省共下达乡村森林公园建设任务 64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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