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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的创新之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浙江经验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1-02 | 11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乡村建设历来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着重指出要构建既适宜居住又利于产业发展的和谐美丽乡村,这不仅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创新策略,也是新时代全面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蓝图的关键一环。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在乡村建设的实践中,勇于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宜居宜业和谐美丽乡村的建设路径,致力于树立浙江典范,为全国乡村建设贡献宝贵的浙江智慧与实践经验。


一、乡村建设发展定位及建设重点


(一)发展定位。随着乡村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乡村建设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显。乡村建设逐渐表现出乡村空间呈现宜居宜业协同化发展趋势、乡村功能价值出现生态资本化趋势、乡村治理结构转向内生模式的特征。这也就推动乡村建设朝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迈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旨在充分利用乡村自身的资源特色优势,达成乡村“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功能和城镇化“公共服务”功能互为一体的和谐状态,旨在实现乡村和谐、美丽、宜居、宜业发展。将乡村打造成既功能全面又充满乡土风情与韵味的现代化田园,需高度重视乡村文化的核心价值与精神风貌的传承,确保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共同营造一个既现代又不失乡土气息的乡村生活环境。


为了实现乡村建设的“宜居”与“宜业”两大目标,致力于打造一个既有利于居民生活,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型农村。这一过程不仅强调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社会和谐的生活空间构建,还注重通过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来提升农村经济活力和农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就业平等、主体多元、融合发展”。通过“宜居”“宜业”的目标定位,重视乡村空间、自然、人口、经济社会的动态性和谐,促进产业美、生活美、环境美、治理美、风情美这“五美”的融合发展,打造物质与精神和谐共生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图1  乡村建设定位

(二)建设重点。乡村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复合的复杂系统,同时乡村的发展又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乡村孕育城市,城市反过来辐射带动乡村,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可以从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城乡发展这五个维度分析。


经济维度就是要抓住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以及乡村产业园集聚带动三项重点任务。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链升级延展;加大农民就业市场配套设施的支持促进农民就业,实现农民收入增加;同时通过联农带农机制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园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社会维度则要抓住乡村治理体系这一关键任务,建设乡村现代多元治理体系,培育村民自治参与意识和能力。


文化维度则是要打造乡村文化阵地,在村域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文化赋能到各类活动中,通过开展多元化的文化活动提高村民的精神文化修养,改变村庄整体精神风貌。


环境维度则要抓住自然生态环境和村庄建成环境两个环节,践行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保护村庄及周边整体生态环境,还要加强村内公共设施改善,推进村内道路提升、农房改造、管线序化等。


城乡发展维度则是要抓住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素配置合理这三大任务,依托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转,打造农业产业强镇,发挥乡镇产业园区的驱动作用,优化重构城乡组织体系,实现城乡产权互动式激励,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加快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公共服务统筹供给。

图2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


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政策基础


(一)乡村建设变化阶段。乡村建设政策的演变反映了国家对农村发展定位和目标的逐步深化与提升。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再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转变,体现了政府对于乡村发展的综合考量,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多个方面。我国乡村建设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这是国家对乡村建设的一步步探索。在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新农村建设开始探索为乡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到2003年-2012年,乡村建设进入乡村整治提升的建设初探阶段。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正式提出“新农村建设”,将乡村建设放在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这一阶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物质空间得到改善、农业生产规模扩大、乡村实现自上而下的调控。


到2013年-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全域铺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这一阶段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各类市场资本进入乡村,乡村的产业开始多功能化,带动乡村的功能空间多元重构。


到2017年-2021年,乡村建设朝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方向深化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这个阶段开始对乡村的人居环境进行科学整治,鼓励地方主体积极参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发展实现绿色协调融合。


到2022年国家对乡村建设确定了更加全面的建设要求。2022年党中央首次提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好乡村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这一阶段要求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型乡村,努力达到“居”“业”协同化、生态资本化、治理内生化的要求。

图3  乡村建设阶段

(二)浙江省乡村建设的变化阶段。浙江省乡村建设依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并融入浙江省自身的发展情况。浙江省乡村建设阶段可以大致分为六个阶段,“千万工程”始终贯穿浙江省乡村建设,逐步将浙江传统乡村变成中国乡村建设的典型样板。

图4  浙江省乡村建设阶段


三、乡村建设发展现状


(一)乡村建设现有发展模式。乡村建设和乡村发展始终是国家对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随着我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国已建设5万多个美丽宜居乡村,形成十大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模式。这些模式的形成都是依据乡村自身的特点,通过立足村庄现实条件,努力放大优势,实现乡村协调融合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浙江省典型案例。浙江省作为中国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地区,通过实施“千万工程”以及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浙江省不仅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还成功塑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浙江模式与范本。在探索过程中,浙江省形成了多元化的乡村建设模式,包括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社会综合型、渔业开发型、休闲旅游型、城郊集约型、产业发展型等建设模式。选取“生态保护型模式典型美丽乡村”安吉县高家堂村、“2023年和美乡村百家范例推介村庄”丽水市堰头村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余杭区小古城村作为典型案例分析浙江省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探索过程中的可取之处。


1. “生态保护型模式”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环保公共设施,立足当地竹林资源、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引入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旅游开发公司,公司化经营生态旅游业。综合考虑自然地理、人文环境等因素,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农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生态公园等环保公共设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村庄引入资本组建蝶兰风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形成村集体与旅游公司共同经营旅游景区的模式,带动村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的升级改造;立足长三角3小时黄金圈的区位优势,鼓励当地村民参与乡村旅游业经营,接待来自沪、杭、苏等大中城市的观光旅游者,发展生态旅游。


2.“文化传承型模式”丽水市莲都区堰头村:依托古村落、通济堰等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双龙庙会、春龙节民俗体验等特色文化活动,同时将传统古堰文化与现代生活相结合,打造千年通济堰等系列文化IP,结合村庄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文化旅游。堰头村作为“千万工程”首批整治村,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生态改革,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传承和发扬古堰文化,一方面保护古村落,将古村落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在古村落保护中,对村落的修缮工作遵守修旧如旧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留古村落原有的风貌。同时依托村内的国家级文保单位——通济堰,积极修缮通济古道、文昌阁、龙庙及古民居等物质文化遗产,保留双龙庙会、“船帮号子”合唱、“春龙节民俗体验”等活动;另一方面立足古村落保护,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将传统古堰文化与现代生活相结合,积极打造千年通济堰、千年古道、千年古樟树、千年古石函等文化IP,利用村庄自然优势资源和古堰文化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产业,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3.“社会综合型模式”杭州市余杭区小古城村:以“党建+协商”形成“四议六步”的基层治理民主协商体系,建立健全“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协商机制,村干部带头、群众参与,共同协商村庄环境改造和村庄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和谐美丽乡村。小古城村以“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基层民主协商体系,通过村党委的引领,形成“议什么、谁来议、怎么议、议的效力”和“提、议、决、干、督、评”的四议六步工作法,广泛落实民主协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化解村庄难题;积极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通过降围墙、建公园、修道路等举措有序整治村庄环境;与村民共同协商村庄发展方向,引进社会资本成立旅游开发公司发展农文旅,联合周边村社资源运营强村公司,形成片区组团式发展模式,推动村庄和美发展。


四、总结


乡村发展定位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是历史和现实的双重选择,既符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又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环境“宜居”、设施“宜业”、生活“和美”的三元和谐和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城乡发展的五维融合。浙江省作为美丽乡村的先发地,形成了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社会综合型等乡村建设模式。浙江省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探索过程中发挥“千万工程”的引领作用,立足村庄现实实际,因地制宜地利用乡村优势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和美农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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