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更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中央预算内千亿级投资的精准注入,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也明确了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发力方向。这不仅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务实举措,更是重塑乡村价值、激活乡村内生动力的战略布局。
深入解读投资背后的政策逻辑、明确建设内容与实施路径、剖析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对于各地高效利用投资资金、推动和美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政策要点解析
制度设计重塑乡村投资逻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构建了系统化的政策框架,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这一政策立足“精准投放、规范管理、高效赋能”的核心定位,划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边界与管理规则,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筑牢制度屏障。
支持范围
《办法》聚焦和美乡村建设的核心短板,精准圈定两大重点领域,实现“刚需优先、精准补位”。
一是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核心目标,重点支持整村或联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道、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以及村内道路、排水沟渠、公共照明、公共绿地等设施建设,直击农村生活品质提升的关键痛点。
二是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紧扣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服务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村电商服务设施,以及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为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提供硬件支撑。
同时,《办法》在村庄选择上按区域差异化设定常住人口标准,其中东北、西北地区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支持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华北、西南地区支持1500人以上行政村,华东、中南地区支持2000人以上行政村,优先保障人口集中、存续稳定、建设意愿强烈的集聚提升类村庄。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采用“定额分级+双重约束”模式,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办法》明确按县域农村常住人口规模分三档核定补助额度:农村常住人口30万人及以上的县,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10-30万人的县,补助6000万元;10万人以下的县,补助4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设置两道资金使用约束线:一是产业配套设施投资上限,每县安排的乡村产业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避免资金过度向产业倾斜而忽视基础设施补短板;二是行政村投资上限,每个行政村安排的村庄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万元,防止资源集中投向个别村庄形成“盆景式”建设。
同时,《办法》鼓励地方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等资金,探索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形成“中央引导、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禁用红线
禁用红线的严格设定,为资金使用划定“高压线”,严防投资浪费与违规使用。《办法》明确规定,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和“门墙亭廊栏”等景观类设施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建设;不得安排已列入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设内容,严防重复投资、资金挪用。在村庄准入上,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列入拆迁撤并计划、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原则上不纳入本专项支持范围,确保资金投向真正需要的村庄。此外,申报环节明确要求评估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严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资金安全运行筑牢底线。
划重点·建什么
四大维度构建宜居宜业新空间
宜居为基 兴业为要
Copyright © 2018 景观网 .All Rights Reserved
www.中国景观网.net 备案号:浙ICP备2021007798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 网站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