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编制核心要求数据一致: 投资估算、资金需求、资本金规模、绩效目标等数据在各文件中前后呼应,无矛盾冲突; 逻辑闭环:建设内容精准对接政策支持方向,资金使用计划匹配建设进度,绩效目标与项目效益直接挂钩; 格式规范:扫描件清晰可辨,文件命名统一(如“XX村-用地预审意见书”); 纸质材料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手续-工作方案-设计文件-概算批复-人口证明”顺序装订,电子版分类归档; 时效合规:所有审批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文件需补充延期证明或重新办理。
六、申报流程+关键时间节点
(一)申报全流程6步走 项目单位准备材料:完成前期手续后编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6年6月底前报送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 申报主体审查汇总:省级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剔除不合格项目,汇总形成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录入重大建设项目库; 提交国家发改委:省级部门报送申报函、汇总清单、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同步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 国家发改委审核:重点核查政策契合度、资金落实情况、手续完备性,制定资金安排方案; 投资计划下达:国家发改委一次或分次下达计划,申报主体需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至项目单位; 计划调整(如需):项目开工延迟、建设内容/资金需求重大变化的,由申报主体向国家发改委提交调整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关键时间节点提醒 项目单位:提前3-6个月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及材料编制,预留审查、修改时间; 申报主体:密切关注国家发改委官网年度申报通知,按时完成汇总报送; 项目实施:投资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启动建设;当年年底前完成80%以上任务,次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七、绩效管理与监督要求
监管责任分工 国家发改委:牵头项目筛选、储备及投资计划管理,组织绩效评估; 农业农村部:负责投资建议计划初审、前期工作指导、实施监管及绩效评估; 省级部门:负责投资计划执行监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监管,开展绩效评估; 项目单位:接受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监督,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进度调度与绩效影响 月度调度:自转发投资计划次月起,项目单位需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进展信息,同步上传佐证资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录入乡村建设项目库; 绩效评估:国家发改委结合绩效结果、工作进展、投资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较差的省份将被扣减下一年度投资额度或暂缓受理申请,扣减资金用于奖励评价较好的省份; 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法规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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