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优化乡村发展承载空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强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支撑。统筹推进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营造和美宜居生活空间。到2027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80个以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稳妥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培育一批零碳乡村、低碳乡村。推广“无废城市”建设模式,鼓励开展“无废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支撑“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评价试点。(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壮大优势主导产业链群,构建“产业链—重点县—龙头企业—平台基地”联动发展模式。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完善生态品牌增值机制,打响浙江农产品品牌,探索建立全省农业品牌联盟。迭代升级“浙农优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智慧监管,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路径。拓展农村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等消费新场景,大力培育“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的新产业新业态,将食品安全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持续深化“食安共富幸福村”建设,打响“乡村旅游看浙江”品牌。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和“古树”“古道”“古桥”“古屋”等保护利用,为农文旅新业态发展注入“浙味特色”。(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物、林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示范牵引。突出美丽的底色,彰显城乡融合、缩差共富的特色,构建省级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功能、城乡融合发展等为重点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培育,构建全域发力、梯次建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到2027年,形成20个左右的省级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区培育清单,打造5个左右乡村振兴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融合推进新模式。(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物资、供销社、统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保障支撑。坚持属地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贯通,将美丽乡村建设融入缩小“三大差距”等工作大局,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加强督导帮扶和成效评估,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扩大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全面提高美丽乡村精准化、智慧化、普惠化建设水平。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于每年1月底牵头制定本年度整县建成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及先行区培育名单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于每年征集遴选若干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并优先纳入国家美丽乡村先行区推荐序列。(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表浙江省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本指标要求 | 指标属性 | 指标负责(数源) 部门 |
1 | 农村生态 环境质量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 控)率 | 2027年底前达到75%以上; 2028—2035年达到90%以上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建设厅、省生态 环境厅 |
2 | 农村生活垃圾 | 有效治理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农业农村厅 | |
3 | 农村黑臭水体 | 基本消除 | 国家基本指标 | 生态环境厅 | |
4 | 畜禽养殖污染 | 属实的重复信访举报一年不超过3起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生态环境厅、省 农业农村厅 | |
5 | 水土保持率 | 达到省级分解到县级的水土保持率目标值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水利厅 | |
6 |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 乡村河湖长效管护 | 推动适宜区域按年度完成生态清洁(生态共富)小流域建设任务,乡村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落实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水利厅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本指标要求 | 指标属性 | 指标负责(数源) 部门 |
7 | 农业绿色 低碳发展 |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 基本稳定或提高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农业农村厅 |
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2027年底前达到80%以上;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农业农村厅、省 | |
9 | 农膜生产使用 | 2035年底前达到90%以上 | 国家基本指标 | 供销社 | |
10 | 农民幸福 宜居品质 | 秸秆利用和管控 | 基本消除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膜现象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市场监管局 |
11 | 乡村形态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基本消除 | 国家基本指标 | 省农业农村厅、省 | |
12 | 乡风建设 | 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情况 | 国家基本指标 | 生态环境厅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基本指标要求 | 指标属性 | 指标负责(数源) 部门 |
14 | 城乡融合 共富大美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保持稳定 | 省级特色指标 | 省生态环境厅 |
15 | 无废评价分数 | “无废城市”进展评价分数超过125分 | 省级特色指标 | 省生态环境厅 | |
16 | 农村居民收入 |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或增长;城 | 省级特色指标 | 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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