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现阶段,城乡人口仍在加速流动变化,村庄发展仍在分化,需要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要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乡村建设的标准可以有高有低,重在农民可感可及、经济实用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要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要持之以恒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繁荣乡村文化,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当前,一些地方农村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依然较为突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在严守党的农村政策底线红线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激发乡村发展动力活力。2026年开始,要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严格落实“大稳定、小调整”要求,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宅基地是农民重要财产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两个不允许”要求,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强化监督管理。城镇化仍是大趋势,要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优势。
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决不能因为第一产业占比降低、农村人口占比降低,就忽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全面振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不减弱。要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既考真考实,又防止层层加码,推动各级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抓好工作、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上。当前各地村“两委”正在陆续换届,要选好带头人、选优配强班子,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人地钱”要素支撑。要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要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三农”工作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求真务实。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觉按规律办事,优先解决好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倾听不同声音,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治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政府干、农民抱着手看。需要注意的是,农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变化需要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现在“三农”工作往往面临两难甚至多难问题,要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发挥政策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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