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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逻辑与实践优化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6-28 | 3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摘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传统以行政村、乡镇为基本单元的治理与发展模式日益暴露 出要素配置碎片化、产业能级不足与治理成本偏高等结构性约束。如何突破刚性行政边界,实现从“行政 村尺度”向“片区功能尺度”的治理转型,成为深化“千万工程”经验的关键命题。本文立足乡村地域系统 演化与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系统剖析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机理。研究发现,片区化实质上是乡村 治理单元在功能逻辑驱动下的尺度重构,其核心在于推动资源配置从科层行政主导转向空间功能耦合。 通过跨村资源整合与组团化运营,片区化能够有效弥合碎片化行政权属与规模化现代生产间的制度缝 隙,实现治理成本集约化与产业能级跃升。在此基础上,文章从界定片区空间、强化主导产业、优化剩余 分配及防范精英捕获等方面构建实现路径,并强调需优化行政力量对市场规律的作用方式,在明确适用 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分类推进的差异化片区化模式。研究为推动乡村振兴由局部突破向系统跃升提供了 理论支撑与实践启示。

关键词:片区化发展;空间布局;治理单元;运营逻辑

一、引言

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支撑,其阶段性任务正经历从规模性脱贫攻坚向系统性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城乡深度融合迈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 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从学术视阈审视,这一转型本质上是乡村地域系统在功能拓展与空间重组压力下的治理单元调适。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传统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 “单兵作战” 村级发展模式在应对要素高度流动性与现代产业规模经济诉求时,日益凸显出严重的治理瓶颈。这种现实困境催生了对乡村发展区域组织形式的深刻反思,即如何通过突破传统行政边界的刚性约束,实现资源在更大时空尺度上的优化配置。

从乡村发展的历史演进视野观察,我国农村基层工作长期依托行政单元开展,传统的行政区划 (乡镇与行政村) 在特定历史时期表现出极强的组织动员力与管控效率,但在资源要素高度流转的市场语境下,这种治理逻辑与现代产业的集约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尺度和单元错位。单一村域甚至乡镇资源禀赋密度偏低、要素品类结构单一,往往难以承载现代农业产业链的闭环式构建与运转,此类 “小微单元” 在对接大市场过程中凸显的发展脆弱性,本质上折射出要素双向流动受阻的制度性梗阻,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核心难点,恰恰在于破除碎片化行政体制对要素集聚整合的制约。基于此,乡村振兴亟待实现发展范式的根本性转换,即从单纯依靠行政体系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转向市场经济框架下以产业发展逻辑为核心的发展新阶段。核心指向在于对乡村地域系统的结构性重构,当单体村庄的资源承载力跨越阈值时,若仍维持村庄的封闭运行,在公共服务供给与产业组织层面将难以实现低成本治理,而当要素跨区域流动成为常态,乡村振兴需要经历从 “单村逻辑” 迈向 “片区逻辑” 的路径重塑,通过空间维度的统筹,使原本原子化的乡村节点得以在更高层级上实现功能耦合。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如江苏省泰州市正式出台《关于片区化全要素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片区化全要素统筹推进的理念,但关于片区化如何通过尺度上移来优化治理效能的内在机理仍有待深入挖掘。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理论与空间治理逻辑,试图探讨一个核心命题:在乡村地域系统转型进程中,治理尺度和单元如何实现从科层化的 “行政边界” 向功能化的 “片区逻辑” 跃迁?其背后的生成动因及实践路径为何?研究旨在为深化 “千万工程” 经验、推动乡村振兴由局部突破向系统性跃升提供学理支撑。

二、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内涵与必要性

(一) 片区化概念的科学内涵

为了科学把握这一推进路径,必须科学界定 “片区化” 概念的核心范畴。乡村片区化发展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新型乡村发展范式,其以空间连片的地理单元为基础载体,以地理范畴内多元主体间的内在经济社会联系为核心纽带,在不调整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基于产业关联与要素自由流动的现实需求,是对乡村空间统筹单元进行的系统性重构。从核心内涵来看,片区化发展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以县、乡、村单一行政单元为边界的碎片化发展桎梏,实现了乡村发展思维与发展方式的双重系统性转型,其摒弃了传统乡村发展中 “小而全”“齐步走” 的平均主义路径依赖,遵循比较优势与梯度推进的发展逻辑,优先推动具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的片区先行探索,以强带弱、由强及弱推动片区内多元主体形成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的结构性协同格局,可适配差异化资源禀赋下的多元发展模式。乡村片区化的生成与演进具有深刻的现实必然性,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兼顾农业产业与公共服务规模效应和空间可及化的客观需求,也包含了跨村域整合的制度创新,是乡村发展领域 “空间重组” 与 “机制再造” 的深度耦合,不仅显著提升了乡村产业在市场博弈中的议价能力,更通过现代经营组织的嵌入,克服了小农户在规模扩张上的先天不足,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搭建了稳定载体。

为精准锚定本文核心分析范畴,避免概念内涵的泛化与误用,需对片区化与相关相近实践形态的逻辑关联与核心边界予以厘清。联村发展、县域统筹、示范带建设等均是片区化发展理念在不同尺度、不同场景下的具象化实践形式,与片区化理念有一定联系,但其核心内涵、运作逻辑与功能定位,与片区化发展范式存在一定差别。其一,片区化与联村发展存在维度差异,联村发展作为片区化在村域微观尺度的初级实践,多以基层党组织联建为抓手,聚焦行政事务与公共服务的横向联动,尚未触及产业体系与空间系统的核心重构;而片区化以全产业链协同为纽带,以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系统性再造为核心,是兼具治理、产业、空间与机制创新的复合型发展范式,也可能超越 “联村” 在更大的空间上进行发展协作。其二,片区化与县域统筹存在尺度分野,县域统筹是片区化在县域宏观尺度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核心为全域规划引领、要素统筹与政策调配属宏观制度安排;而片区化是衔接宏观规划与微观实践的中观载体,是县域统筹在特定连片功能单元内的具象落地与市场化运营。其三,片区化与示范带建设存在导向区别,示范带建设是片区化在典型培育场景下的具象实践,多沿线性空间布局,具有较强的展示性、景观导向与试点属性;而片区化聚焦连片单元的全域整体发展,以区域内部产业闭环、要素循环与综合能级提升为核心,强调发展的系统性、内生性与可持续性。

此外,从国家治理的策略视角看,片区化表现出显著的先导性与实验性。乡村振兴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受制于财政与金融资源的稀缺性,难以实现全域均衡投放,通过在资源禀赋较好、发展思路清晰的特定区域先行开展片区化实验,带有一种策略性的 “先导引领” 含义。这种选择不仅是空间的战略布局,更是制度设计的压力测试,为全局性的生产关系调适积累低成本的试错经验。

(二)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性

乡村全面振兴的纵深推进,是在我国乡村发展既有实践成果与发展基础之上,持续推动乡村地域系统生产力提升与生产关系动态调适的互动演进过程。传统单点式、分散化的乡村发展模式,已难以适配乡村振兴新阶段的系统性发展要求,深层体制性障碍与发展瓶颈逐步凸显。深刻剖析其必要性,不仅是对当前乡村发展体制性障碍的深层诊断,更是确立片区化发展合法性与必然性的逻辑起点。

1.片区化推进是解决行政边界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错位的必要措施

从历史制度主义视野观察,我国农村基层治理长期依托行政村这一自上而下行政体系的最底层单元开展,这种体制在资源动员与社会管控方面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优势,但在要素高度流转的现代市场语境下,行政边界正日益转化为限制要素优化配置的 “刚性约束”。由于单一行政村的资源密度较低且门类单一,其在对接现代产业链条时表现出显著的能级不足,当乡村振兴进入到产业兴旺的新阶段,单纯依靠村域内部的 “微循环” 已难以支撑起现代农业对技术、资本与市场的集约化需求,这种行政边界效应导致的要素分割,使得乡村资源配置面临严重的制度性摩擦成本。而片区化的难点也在于如何通过打破碎片化的行政体制,向以产业逻辑为主导的发展阶段转型,允许要素摆脱行政身份的束缚,按照效率最优原则进行空间重组与功能嵌套。

2. 片区化推进可以更好地回应规模经济发展与产业能级跃迁的内生诉求

乡村产业的本质竞争力深度依赖于规模化与集群化。在分散经营的传统模式下,无论是生产端的技术引入,还是销售端的品牌塑造,单体村庄都因缺乏规模经济而面临极高的边际成本,导致产业长期处于价值链的边缘地位。片区化推进的核心驱动力之一,便是通过跨村域的资源整合,作为一种组织创新,片区化发展通过契约联结形成 “利益共同体”,在不改变农户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区域联合,实现了土地集中利用农业规模化服务的组织创新,从 “单兵作战” 到 “集群作战” 转变,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并由规模溢价为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创造物质条件。进一步,片区化框架可以赋能乡村集聚冷链、加工、数智平台等高能级要素,从本质上增强了产业韧性。

3. 片区化推进有助于破解资源错位与同质化内卷

乡村地域系统内部资源禀赋具有非均衡性,传统上拥有生态资源比较优势的村庄,可能受制于基础设施供给短板;而地处交通节点的村庄,则面临核心产业支撑不足的发展困境。平原地区村庄发展环境高度趋同,对于乡村旅游高密度地区单村自主规划易引发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造成财政投入的低效损耗,更因同质化产品在区域小市场内的恶性竞争,引发乡村产业内卷化现象。片区化的推进正是破解行政边界对乡村发展刚性束缚关键路径,通过跨村域的 “功能缝合” 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精准匹配与优势互补,推动村庄从孤立发展节点转为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同时通过县域统筹的差异化布局,借助人为构建的功能分区体系,可有效遏制因行政单元分割引发的低端同质化竞争,减少重复投入,推动乡村产业价值链的结构性重构与能级提升。

4. 片区化推进可以更好地适应治理低效瓶颈下的转型要求

传统以行政村为单位的 “撒胡椒面” 式投入,催生了众多封闭而低效的服务体系,不仅造成资源闲置,更因管护主体缺失与成本过高而难以为继。碎片化的单村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提升投入产出效能的现实要求。对此,治理方式亟待转型。片区化推进通过构建跨村域的整体运维管护机制,能够实现公共服务的集中配置与基础设施的连片建设,统筹片区内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其迈向 “同标同质、互联互通”,有效克服了单村在应对生态整治、数智化管理等外部性事务时的能力短板,在更大地理范畴内分摊了公共治理成本,缓解了村级财政压力,并通过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引导有限资金精准流向高效益领域,从而系统性地提升了乡村产业的韧性。

5. 片区化推进也是乡村发展需遵循时序梯度演进规律的体现

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兼具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系统性探索工程,受财政金融资源、干部治理能力及社会发展共识的供给约束,全域同步均衡推进在现实中难以维系。基于资源高效配置的底层逻辑,片区化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治理策略选择,这一策略内涵在于优先选取资源禀赋优良、基层组织效能突出、发展规划明晰的特定试点区域,率先开展片区组团发展的实践探索,从而验证空间重组与片区化运作模式的实践可行性与现实适配性。通过有序推进,能够为更大范围的制度推广积累低成本试错经验与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样板,进而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现从局部突破到全域繁荣的演进逻辑与实践统一。

三、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面临的挑战

(一)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探索

当前,我国乡村振兴已逐渐迈向全域统筹、跨域联动的片区化推进新阶段。这一转型不仅是对行政区划束缚下资源碎片化困境的制度性回应,更是县域空间内治理尺度重构与功能错位补配的深度实践。我国片区化探索已呈现出由东向西梯度推进、由生态整治向全要素赋能深化的多样化的演进态势,东中西各地对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许多自发性、自主性探索。这里基于对浙江、山东、河南、广东、湖南、贵州等典型区域的实地考察与政策梳理,进行简单的归类。

1.浙江、山东等先行地区以组织重塑为中心的片区化

以浙江、山东为代表的地区,通过政治引领与体制创新,确立了片区化治理的制度基石。浙江省作为 “千万工程” 的策源地,其片区化逻辑已由早期的环境整治演进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系统集成,并计划到 2027 年底建设 500 个组团片区,辐射带动 3000 个以上周边村联动协调发展。浙江推行的 “七共协同” 模式,通过编制联建、产业共富与规划共绘,实质上是在不改变行政隶属的前提下,重组了农村的生产力单元;舟山普陀等地的 “乡创共同体” 实践,正是依托 “中心村辐射、弱村联动” 的层级结构,实现了区域内生态资产与经营性资产的统筹配置,它通过 “强弱联动” 的制度安排,有效对冲了乡村振兴进程中因村庄差异导致的马太效应。

山东省则侧重于通过 “党建联建” 实现片区化治理的政治赋能。在 “齐鲁样板” 的梯次创建中,山东实行县级领办、统筹选址的垂直管理体系,通过整合农村综合改革与衔接资金,推行 “资金打捆 + 金融撬动” 的资本集成模式。济南三涧溪等片区的实践证明,建立跨村党组织,能够有效化解村际间的资源排他性冲突,将分散的行政单元重塑为利益休戚与共的治理共同体,从而实现了治理逻辑从 “单体防御” 向 “区域进攻” 的跨越。

2. 江苏、广东等地借助社会资本以市场化价值转化为重点的片区化

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江苏与广东,片区化探索更多表现为对城乡空间格局的重塑与市场化运作手段的引入。江苏省聚焦 “宜居宜业” 与空间重构,通过打破行政边界布局路网互通与农房改善项目,其核心在于通过基础设施的规模化布局实现 “空间正义”。江苏设立的 “种子资金” 极具导向性,它并非简单的财政拨款,而是作为信用背书吸引社会资本流向乡村基建;苏州吴中区传统村落片区的案例表明,当片区化的尺度被界定在文化与产业的高度一致性上时,非遗技艺等传统资源能够依托连片保护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溢出。

广东省推行的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则是在省域层面统筹城乡融合的战略部署。广东在片区化进程中大规模引入 “F+EPC+O”(融资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运营) 模式,这种高度市场化的治理工具旨在解决乡村振兴中长期存在的 “重建轻管” 顽疾。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如高州等地的 “万亩方” 项目,广东实现了土地要素的规模化归集,为现代化产业园的落地腾挪了物理空间;此外,通过推行 “职业经理人” 运营村集体资产的试点,广东正在探索构建一种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片区化分配机制,这为欠发达地区如何吸引高端要素回流提供了参考。

3. 中西部地区依托乡村特色化资源实现片区化功能呈现

受限于地理条件与经济基数,中西部省份的片区化路径更具备生态适配和文化自洽特征,往往聚焦 “特色” 界定和推进片区化发展。湖南省祁阳市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以农业产业园区为牵引,联动园区附近 20 个行政村共同发展,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探索 “1+20” 的中部丘陵地区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径。四川省通过 “百片引领” 项目,构建了 “市定县、县定片” 的动态调节机制,重点解决产业空心化问题,其多渠道筹资、项目捆绑的策略,实质上是将专项债与行业资金在片区这一层级实现功能性闭环。四川广元等地的实践表明,在丘陵山区,片区化是精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较优单元。

重庆与贵州等地的探索则展现了地理美学与人文赋能的结合,作为山地乡村的代表,其 “串点连片” 模式重点在于跨越山地物理阻隔的要素整合,强调 “山城韵” 与现代治理的兼容。贵州省在片区化实践中,聚焦特色鲜明的农文旅资源,打造 “乡村振兴特色带”,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文化禀赋,如黎平县的 “文化聚合” 模式,通过对侗寨等文化板块的连片系统规划,将民族文化从碎片化景观转化为系统化产业,这种基于流域治理与文化认知的片区化路径,不仅保护了生物与文化的多样性,更为生态脆弱地区寻求发展提供了非传统工业化的替代方案。

(二)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

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地理空间的整合,更是乡村生产关系与治理体系的一次深刻重塑。在已有实践探索中,制度蓝图往往在复杂的基层社会生态中遭遇多重硬约束,这种转型并非线性的技术性跨越,而是一个充满博弈、摩擦与结构性矛盾的系统性演化过程。当前,受制于路径依赖与体制惯性,片区化探索依旧面临显著的滞后性,行政力量的强势介入与市场规律的内生演化之间存在着深层的适配性难题。

1.目前仍以行政动员为主,要素跨域流动的结构性矛盾触及较少

长期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主要遵循行政边界刚性约束的科层治理逻辑,资源配置与公共服务供给高度依赖行政指令。但在片区化实践中,这种内在的边界封闭性与结构性特征,同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要素自由流动、跨域优化配置之间存在结构性张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发展范式需从单纯的行政动员向产业逻辑转型,但现实中基层治理仍深受属地化管理约束,这导致跨区域产业协作往往呈现出表面联动、实质分割的局面,资源配置机制难以在更大空间尺度上实现价值增值。然而乡村振兴发展面临的深层困境并非简单的要素匮乏,而是要素流动的制度性梗阻。虽然片区化旨在通过制度场域的 “去边界化” 来降低交易成本,但在实际运行中,传统的行政边界实质上构成了一种隐形的 “制度性摩擦”。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往往习惯于对上级行政目标的被动响应,缺乏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与产业生命周期进行能动调适的能力。与此同时,行政围墙与市场分割依然存在,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要素难以向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节点高效集聚,片区化在不少地区沦为地理意义上的物理拼凑,而非基于产业关联的深度耦合。这种矛盾不仅抑制了生产力的释放,更可能因行政干预过度而引发新的治理效能耗散,导致片区建设与乡村实际发展需求出现结构性脱节。

2. 片区化推进过程中面临较多的地域系统耦合的现实联通困境

片区化发展在空间维度的重构,应是基于地域系统内部功能性关联与结构性互补的深度耦合过程。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乡村空间的整合往往陷入行政边界简单物理拼接的误区,缺乏以内在联系为纽带的 “选择性空间整合”,这种偏离从空间经济学与资源禀赋论的理论视角审视,不仅无法降低地区产业聚集的生产交易成本,反而可能因忽视要素流转的自然梯度而引发新的资源配置扭曲。乡村地域系统作为一个多功能、多层级的复杂系统,其空间优化若缺乏对产业内生演化逻辑的遵循,则难以实现从单纯 “地理邻近” 向 “功能集成” 的质性跃迁。当前实践中,空间整合往往停留于物质设施的连通,而产业链条的纵向穿透与功能节点的横向耦合依旧薄弱。虽然通过交通、数字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联通打破了部分孤岛状态,但若缺乏制度与组织层面的深层重组,难以从根本上破除行政分割导致的条块分割、建管脱节的空间碎片化困境。在跨区域乡村振兴带的建设中,尽管顶层设计强调功能集成,但在实际执行时,空间整合的虚化,使得片区化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共创载体,严重制约了地域系统运行效率与整体韧性的提升。

3. 片区集体行动背景下不同主体责权利失衡

片区化运行模式的深层学理挑战在于应对跨区域协作中固有的集体行动难题。根据曼瑟尔・奥尔森提出的 “集体行动的逻辑”,在缺乏强制性或选择性激励时,理性个体倾向于 “搭便车”,从而导致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在乡村片区化发展的实际场景下,参与村庄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与投入成本上的显著异质性,易加剧收益预期的不对称,使个体村庄的局部理性与片区整体效益目标产生结构性冲突。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 “外部性” 的内部化,建构起超越传统行政村边界的利益联结体系,已成为当前片区化推进中的核心症结。目前,安徽黄山尝试通过区域性联合党委等载体推动 “六联” 模式,但在实际运行中,利益分配规则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仍面临严峻考验。县级政府在扮演协调者角色时,若未能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剩余分配规则,往往难以解决因分配不公、激励不足导致的合作脆弱性问题。各参与方的行为逻辑往往难以从 “非合作博弈” 真正转向协同增值的 “正和博弈”,导致片区化治理在面临核心利益分割时容易演变为形式上的联合,而非深度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联结机制的缺失,从根本上动摇了乡村片区化发展的微观制度基础,使得协同治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4. 地方决策部门面临探索性试验与经验型扩散的时序选择困难

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一项复杂的适应性社会系统工程,其演化逻辑遵循从局部突破到全域振兴的梯度扩散规律,在这一渐进式制度变迁进程中,片区化发展呈现出显著的 “先导性” 战略价值。鉴于乡村振兴所固有的路径探索性与制度创新风险,在资源要素稀缺性与基层治理能力异质性的双重约束下,片区化发展不仅体现为地理空间的物理重构,更是一种应对不确定性的策略性制度安排与选择性聚焦机制。这一理论逻辑深刻契合了中国制度变迁中 “由点及面” 的渐进式改革经验,通过特定区域的先行先试来验证组织重构与制度创新的可行性及适应性。片区化发展的先导性功能意味着,通过在资源禀赋优越、制度环境成熟、基层组织能力较强的特定区域率先开展 “政策试验”,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探索跨域治理体制与多元利益分配的最优均衡解。这种策略性优先序安排不仅是资源的梯度配置,更是制度演化的 “压舱石”,通过先导区的实践积淀与知识生产,可以提炼出既顺应市场逻辑又契合本土情境的乡村振兴一般性规律,从而为更大范围、分类推进的整体性制度扩散提供方向指引与范式参照。准确把握片区化的理论意涵,必须深刻透视其作为 “制度试验田” 的前瞻性策略定位,这种梯度推进逻辑确保了振兴路径既能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又能通过集约化投入与制度创新实现跨越式的系统性增长,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

5. 片区单元上移后容易造成农民主体性边缘化与联农带农虚化

片区化推进本应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及农民全面发展为落脚点,但在实际进程中,“政绩驱动” 往往盖过了 “民生导向”。片区化建设常陷入 “造景” 或 “造城” 的误区,资源投入过度向景观化、物理空间建设倾斜,而对农村内部资源的深度挖掘与盘活不足。尽管政策上强调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闲置资产,但在执行层面,受限于利益分配体系不完善,沉睡的资源难以真正转化为支持农民长期收益的资产,资源变资产遭遇制度性梗阻。更为严峻的是,产业片区化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中,存在明显 “精英捕获” 与 “农民主体性边缘化” 倾向。虽然引进了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但由于联农带农机制停留在协议表面,农民往往被排除在产业链增值收益之外,“企业 + 基地 + 农户” 等模式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简单的雇佣关系或微薄的保底分红,缺乏深层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导致农民的内生动力被长期抑制。利益联结的虚化让片区化发展难以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反而可能因土地流转等因素引发新的社会治理风险,背离了乡村振兴的初心。

四、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与实践优化

将片区化发展的实践逻辑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亟须构建一套科学、严密且兼具适应性的实践路径。这一过程远非简单的物理空间整合,其本质在于通过系统性重构,实现治理秩序的优化与多元利益格局的协同再造。须坚持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的核心原则,在充分尊重地域差异与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审慎推进。

(一)合理设置和界定片区范围和空间格局

空间遴选与规模界定是片区化治理实践的逻辑起点,其核心要义在于实现治理尺度与市场半径的精准耦合。片区空间界定的科学性,不仅需兼顾行政管理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更要深度契合乡村地域系统的内在演化机理,为片区化治理模式的有序推进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

适度规模原则是片区空间界定的核心遵循,其合理性直接决定资源整合的边际效益与治理成本的最优分摊,需规避盲目扩张引发的资源错配与效率损耗,坚守 “适度适配、精准管控” 的辩证尺度,县域层面以下片区划分应以 2-4 个乡镇为基本统筹单元,该尺度设定的核心目标,在于确保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辐射范围实现成员村全覆盖,同时降低因地理跨度过大产生的跨行政单元协调交易成本。乡村地域系统的优化重构必须充分考量规模报酬递减规律,过大的地理跨度会显著加剧公共资源下沉过程中的制度性梗阻与运行摩擦。比如山东省在片区划定上,就提出要合理确定片区范围,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平原地区一般 10-15 个村一个片区、山区丘陵 8-10 个村一个片区、沿海地区 5-8 个村一个片区。片区空间划定需进一步突破行政边界的路径依赖与刚性桎梏,向具有内在关联性的空间节点集聚,破解传统乡村发展中因行政隶属固化导致的产业布局碎片化、资源配置低效化等治理困境。

片区空间范围无需局限于完整的乡镇行政辖区,为实现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与治理效益的最大化,其划定应具备极强的空间弹性,既可以是跨县域的产业协同发展带,也可以是多乡镇边界交汇的功能衔接区。这种 “弹性边界” 构想的核心逻辑,是推动片区规划从行政边界导向向产业链完整性导向转型,其关键在于实现县城、中心镇、行政村等不同层级空间单元的功能联动与结构适配。如围绕某一核心农业特色品牌或特色旅游环线,将产业具有互补性的村落进行跨界整合,这种基于产业脉络的空间重组,正是片区化治理模式最具生命力的核心内涵所在。浙江推动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以重点村为节点,联结周边若干个地理区域相邻、资源禀赋相近、产业特色相似的村,推动 “重点村 + 周边村” 组团联动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辐射带动,放大集聚效应,推动美丽乡村、美丽经济和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构建美丽成片、产业成群、服务成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区域共同富。

基于区域资源禀赋的异质性特征,片区空间界定需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的治理逻辑,实现空间划定与资源禀赋的深度适配。对于资源禀赋优良、基层治理主体能力强劲、发展定位清晰的区域,可赋予其片区化治理先导区的功能定位,在空间界定上给予更大的政策包容度与空间灵活性。这种策略性先行先试,旨在有限资源约束下,探索契合乡村地域系统演化规律的片区化治理普适性路径,通过在先导区开展空间重组的试点实践,验证治理模式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与治理范式,最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从局部突破向全域覆盖的逻辑统一。

(二) 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合理开展片区整体规划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序落地,离不开兼具系统性与积累性的顶层设计支撑。片区规划绝非各类项目的简单叠加与机械拼凑,而是对区域发展未来能级的深度研判与科学谋划,需立足更广阔的区域发展视野谋篇布局、精准发力,实现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

片区规划的完整性与内在积累性是其发挥治理效能的前提,规划实践需突破 “点状整治” 的局限,立足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底座,开展片区空间的二次重构。这就要求片区规划必须明确自身在县域乃至更大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树立长周期的时空发展视野,确保基础设施投入、产业环节植入等各项规划举措均能形成可持续的资产积累,规避为项目申报而编制临时方案的短期化倾向。片区发展的可持续性,关键在于通过统一规划破解同质化竞争困境,通过系统梳理片区内生产、生活、生态的功能布局,将原本分散布局的村落整合为功能清晰、特色鲜明、辨识度高的片区功能单元。

核心主导产业的精准识别与贯穿实施,是片区化规划的支撑,更是推动片区产业连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片区规划需深度立足地域资源禀赋的独特性,聚焦 1-2 个核心主导产业,构建全产业链覆盖的产业发展体系,将研发创新、规模化种植、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及文旅体验等产业环节,在片区内不同村落间进行差异化布局、专业化分工、共享基础设施,形成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这种错位发展逻辑在平原县域或资源禀赋相似县域的片区规划中尤为重要,若缺乏科学规划引导,极易出现村庄产业重复建设、资源低效配置的治理困境。乡村振兴须立足地域差异选择因地制宜的发展路径,科学的空间规划正是推动乡村价值重塑的基础。片区规划中需要通过人为干预构建同质化区域内的结构性互补机制,依托分工协作规避产业雷同,降低区域整体重复建设投入,实现产业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发展效益的最大化。湖南祁阳立足本地优质稻、油菜、果蔬和油茶等特色产业,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节点,结合周边 20 个集中连片村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系统布局特色产业链条,集中力量,统筹资源要素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片区,逐步形成园区牵引、产村融合的乡村振兴片区发展格局。

片区规划还需充分彰显连片统筹的系统效应,打破片区内各单元的分散化壁垒,推动产业协同、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体化发展。这种连片统筹不仅体现为产业环节的协同联动,更涵盖基础设施的连片建管与公共服务的 “中心辐射” 两大核心维度,通过构建统一的片区标识系统、互联互通的道路网络与层级清晰的公共服务圈层,强化片区内各村落、各单元的空间联结与心理认同,凝聚片区发展合力;依托规划的强制约束力,引导各类涉农项目在片区内集成投放、集中发力,推动片区发展从 “盆景式” 单点突破向 “风光带” 的能级跃迁,实现片区治理效能与发展质量的整体性提升。海南三亚 2025 年 11 月正式颁布《三亚市崖州湾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规划》,构建 “一轴带两片区五组团八节点” 的空间布局,将全区 32 个村庄 (社区) 划分为山川科技产业、滨海休闲文化两大功能片区,整合形成南繁服务、高效农业等五大主题组团,以 8 个重点村为节点、4 条主题路线为纽带,重点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公共服务升级,实现点、线、片协同发展。

(三) 超越行政边界制定和完善片区资产整合与运营政策

片区化运营模式的制度内核在于构建一套统筹行政力量与市场动力的现代运营体系,破解跨行政单元协作中的 “动力异步” 痛点,实现片区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发展,同时也在制度层面避免了强村对弱村的单向汲取风险。

依托 “片区公司化” 运营架构重构,推动片区治理模式向运营模式转型。破解单体村庄经营能级偏低、抗风险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可在片区层面搭建专业化资产运营平台 (如 “乡村振兴集团公司”),采用 “集团公司 + 分公司” 的组织架构,由集团母公司统筹负责片区资产整合、品牌塑造与招商引资等全局性工作,下设功能性分公司分别承担农业生产、物业管护、文旅运营等专业化板块的运营任务。长兴县小浦镇八都岕片区内 5 村,逐步探索强村公司联营模式,在不改变原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收益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通过多村共同出资组建强村公司,聘请专业经理人实行公司化运营、市场化运作,依托 “十里古银杏长廊”,联合成立杏福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建立资产联营、事务联议、队伍联管、品牌联创等机制,对片区资源统一运营管理。这一架构设计能够清晰界定政企权责边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化运营主体之间构建有效的制度防火墙。平台主体也需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组建专业化董事会与监事会,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运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通过组织创新实现生产小规模与服务规模化的有机统一,为乡村振兴培育适配市场需求的微观经营主体。

跨行政单元协作的动力均衡,需依托考核与分配体制的系统性重构,实现超越行政边界的利益协调。传统行政评价体系以单一行政村为基本考核单元,易引发成员村在跨村公共事务中的局部利益本位倾向,制约片区协同发展效能。体制机制重塑过程中,需将考核单元从单村升级为片区整体,由县级层面统筹负责片区收益核算与分配指标制定,建立公平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例如通过入股模式,依据各村投入的土地经营权、闲置资产及资金份额实施动态分红,化解成员村之间的动力失衡问题。县域层面的统筹协调,需通过制度设计实现 “外部性” 内部化,这种超越行政体系的统一核算与公平分配逻辑,既能保障强弱村之间的风险共担与收益均衡,也能夯实片区发展的长期稳定基础。

片区化发展的高效推进,还需打破部门分割壁垒,构建全方位响应的治理矩阵。片区化发展离不开各职能部门政策资源在特定空间内的高度集聚与高效整合,而现行条块分割的治理格局中,部门间政策壁垒易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与浪费,难以形成发展合力。体制机制重塑需推动各职能部门在片区层面实现利益协同与业务联动,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复杂需求,提升体制机制的响应效率与适配能力。资金打包、政策叠加、项目集成等模式的推行,可将各部门的垂直管理力量转化为片区发展的高水平推进合力,推动治理范式从分散投入向集中攻坚转型,实现政策资源效用最大化。

(四) 完善主体协同机制与联农带农机制

主体协同的功能在于回应乡村振兴战略中 “为了谁、依靠谁” 的核心命题。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框架下,农民始终是片区化发展的核心主体与受益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承担着关键的组织化中介职能,是衔接农民与外部资源、统筹片区发展的核心纽带。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中介与中心职能,是推动主体协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的核心支撑。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在面对强势外部资本时,往往处于谈判弱势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集体利益的代表,天然具备资源整合与利益协调的功能优势,是连接小农户与外部资本的关键桥梁。在片区化进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充分发挥开发中介作用,深度参与片区整体开发、资源配置与收益分配全过程。通过对农户手中碎片化的土地、闲置资产等进行规模化收储、标准化打包,既降低外部资本介入的交易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更能有效规避弱势农户在利益分配体系中被边缘化的风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村集体经济改革的核心导向,应聚焦提升集体组织的动员能力与利益协调能力,在收益分配环节,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集体资源投入份额获取合理分红,所得收益重点用于村域社会保障完善、公共设施管护与民生服务提升,进而强化村集体的凝聚力与号召力,构建农户、村集体与外部主体资源整合、经营协作、利益共享的产业发展共同体。

主体协同的实践路径需牢牢锚定联农带农核心导向,确保外部资本介入与片区发展始终不脱离当地群众,片区化发展离不开外部资本、技术与市场渠道的注入,但发展的核心要义在于惠及农民、激活乡村内生动力。这就要求构建 “保底租金 + 股权分红 + 就近就业” 的多元化利益联结体系,推动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闲置资产授权等方式深度参与片区发展,从传统农户转变为片区发展的 “合伙人”,实现农民与片区发展的同频共振,有效拓宽增收渠道,通过产业植入与利益绑定,推动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的自我培育与迭代升级,从根本上规避 “富了资本、穷了农民” 的发展失衡困境,夯实乡村振兴的群众基础。淳安县下姜村联合周边 25 个村成立 “大下姜” 乡村振兴联合体,通过建立 “党委统筹、乡镇负责、部门支持、村社落实、百姓参与” 的工作机制,推动 “先富帮后富、区域共同富”,2024 年,大下姜联合体辐射带动区 25 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分别为 3459.86 万元、1972.46 万元。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差异,分类借鉴多元实践模式,是提升主体协同效率、增强联农带农机制适配性的关键路径。结合我国不同区域片区化发展实践,可探索差异化的主体协同模式。山东模式聚焦地理相邻性、资源关联性与产业互补性,通过党组织 “跨村联建”(联合党委) 强化行政统筹效能,立足村情实际精准划片、科学规划,推动农民身份从单村村民向片区共同体成员转变,村集体功能从独立经营主体向片区协作单元升级,将多个行政村纳入统一治理与发展框架,实现基层治理与产业发展一体化推进。河南模式以县域城乡规划统筹为抓手,突破行政边界限制开展空间整合,确立先导区先行试点,着力打破产业发展壁垒,通过区域特色产业一体化规划、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推动分散产业资源向优势领域集聚,完善 “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 的链式联农带农机制,立足地域实际带动片区内农户协同发展。浙江模式以重点村为核心节点,联结周边地理相邻、资源禀赋相近、产业特色相似的行政村,推行 “重点村 + 周边村” 联动发展模式,在坚守尊重农民意愿底线的基础上,鼓励强村公司、专业运营团队开展基层首创,实现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的良性循环,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共同富裕。

五、结论与讨论

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空间维度的地理整合,更是乡村地域系统在功能拓展压力下进行的治理调适与生产关系重组。通过对理论逻辑的解构与实践路径的剖析,本研究旨在回应乡村振兴由“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型中的深层机理,并对未来制度演化方向进行系统性反思。

(一)结论

第一,乡村振兴正经历由基础整治向价值创造的范式跃迁,传统行政村边界日益成为制约要素流动与产业集约化的制度性壁垒。乡村空间形态的演化逻辑已从分散割裂转向片区内村集体的组团集约,其核心在于识别并激活乡村的内在关联性,通过在不调整行政区划的前提下重塑治理单元,实质上是赋予中观层级一定弹性治理空间。这种中观尺度和单元重构消解了行政边界对要素流转的刚性约束,通过功能耦合实现了资源在更大地理范畴内的优化配置,为乡村地域系统的系统性跃升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二,片区化驱动了乡村治理逻辑由 “行政主导” 向 “市场运营” 的深刻转型,其生命力源于在县域层面建立超越单一行政体系的分配与考核体制。跨村域的资源整合催生了 “片区公司” 或 “联合体” 等新型运营主体,通过组织创新实现生产小规模与服务规模化的有机结合。这种转型不仅提升了乡村在市场博弈中的议价能力,更通过 “强弱联动” 与 “风险共担” 的制度设计,将原本分散的资源禀赋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产集群。这种从碎片化管理向实体化运作的跨越,不仅消解了跨村协作中的利益博弈难题,更促进了片区发展共同体的建构。

(二) 讨论

在肯定片区化战略价值的同时,必须深刻反思其在复杂基层生态中可能遭遇的结构性张力与路径约束。

1.片区尺度重构的制度条件

片区化推进的深层困境在于行政权力边界与市场运营逻辑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其核心前提是实现行政权力向产业逻辑的适度 “让渡”。传统乡村治理依托行政区划构建刚性治理单元,行政权力的碎片化往往衍生出 “条块分割” 的高昂治理成本。理想的片区化制度架构应建立在资源打包集成的基础之上,通过财政资金的纵向整合引导行政权力向服务型治理转型。同时,跨村协作的长期稳定性,高度依赖于剩余索取权与治理权的公平分配,若缺乏科学的动态核算与利益激励,各参与方在面临公共成本分摊时极易陷入 “集体行动困境”,导致片区化极易异化为行政意义上的物理拼盘而非经济意义上的有机共同体。

2. 片区化模式拓展的适用边界

利益再分配的公平性是维持片区内部稳定性的压舱石,片区化并非全域通用的模板,其效能发挥具有明显的边界效应。正如平原地区面临的同质化竞争压力,自然禀赋相近的村域之间极易诱发 “邻避效应”。片区化的推进应遵循资源禀赋的连续性与产业生态的同质性。对于资源极度稀缺、人口收缩严重且缺乏核心增长极的偏远乡村,强推连片化发展可能诱发高昂的制度摩擦成本,甚至导致公共投入的 “二次稀释”。因此,应坚持 “先导引领、梯度推进” 的逻辑,在具备核心产业基础或生态优势的节点率先开展,通过先导区发挥扩散效应,实现沿轴带联动发展的范式跨越,而非进行脱离现实基础的行政性 “拼盘”。

3. 片区化推进过程中利益分配失衡风险及预警

目前许多地方的片区化实践中引入专业运营团队来提升经营效率,但若联农带农机制流于形式,农民往往被固化在产业链底端,甚至失去话语权。一些地方把县乡乡村振兴集团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权益代表,并以此嵌入进片区化发展进程,成为实现联农带农与共同富裕的核心制度支撑。未来的政策导向应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代理人” 职能与中介统筹地位,确保农民能够通过多元路径深度分享增值收益。此外,应高度警惕 “造景式” 建设对乡村内生文化的侵蚀,防止行政权力对乡村自然演化逻辑的过度替代,确保乡村振兴始终锚定在 “以人为核心” 的发展底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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