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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德平 等:整合、协同与赋能: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路径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7-17 | 47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作者简介

向德平,男,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周会丽,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三期

摘要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期破解农村“空间布局小、要素资源散、发展动能弱”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抓手。基于尺度重构理论,构建“整合-协同-赋能”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本质上是整合逻辑、协同逻辑与赋能逻辑的递进衔接、相互嵌套。整合逻辑通过重组空间单元与关键要素,为片区化推进提供结构性前提;协同逻辑通过促进多主体利益联结与行动联动,构成其有效运转的核心机制;赋能逻辑则通过制度供给与能力激活,保障片区化推进的持续运行。研究分析片区化推进在要素配置、产业协同与治理赋能等方面面临的现实约束,并从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整体效能与激发内生动能等方面提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

一、引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发展的空间形态与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产业发展、生态治理与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日益呈现跨村域、连片化的特征。产业链构建需要要素集聚与区域协作,单个村庄在资源禀赋与市场能力上往往存在明显局限;生态环境治理具有显著的空间外溢性,往往需要以流域或生态单元为尺度进行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亦逐渐从单村配置转向跨村共建共享,以提升规模效益与服务可及性。在这一背景下,传统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项目制为主要抓手的推进模式,逐渐显现与现实发展需求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具体而言,既有治理模式在应对跨区域、系统性发展任务时,面临明显的“尺度不匹配”问题:一方面,资源配置往往依循行政层级与条块体系展开,容易在实践中强化“强村恒强、弱村恒弱”的分化格局;另一方面,项目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专项投入效率,但也容易导致产业发展与治理事务呈现碎片化倾向。同时,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进一步增加了跨区域协同的制度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配置的重复与低效。由此带来的关键问题是,在保持行政建制稳定的前提下,如何突破行政村边界的刚性约束,实现跨村域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系统性治理。

围绕这一现实需求,近年来各地逐渐探索出“跨村联建”“片区统筹”等实践形式,尝试通过跨村域合作推动资源整合与功能协同。与此同时,学界也开始关注乡村发展单元的重构问题。已有研究从村庄分化与整合、基层组织创新以及县域层面的片区化实践比较等角度,对跨村协同发展的实践形态进行了有益讨论。这些研究揭示了跨村域协同发展的现实基础,但总体上仍以政策阐释或经验描述为主,对于片区化运作的内在机制及其治理逻辑缺乏系统性的理论解释。在政策层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这一政策导向标志着乡村振兴进入以系统推进、整体提升为特征的全面振兴新阶段,农村工作重心正从以“补短板、抓项目”为主的点状投入转向强调系统能力建设与整体功能提升的综合性推进路径。

事实上,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是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多个村庄整合为统一发展单元,通过统一规划和资源统筹,推动产业协同与共建共享,形成抱团发展的组织与发展模式。其本质特征在于功能性尺度重构。它既不同于连片开发的项目化、临时性特征,又超越了区域推进的行政化、层级化局限(表1)。其核心在于在不改变行政村建制的前提下,通过构建功能性的发展单元,实现资源配置从“条块分割”向“系统集成”的转变,治理重心从“单村达标”向“区域赋能”的跃升,发展逻辑从“外部输血”向“内生造血”的转型。然而,目前学界对这一重要转变的研究多停留在政策阐释与经验描述的层面。虽有研究关注跨村联建的实践案例,但对片区化运行的深层机制、内在逻辑尚缺乏系统性的学理分析。基于此,本文引入尺度重构理论,构建“整合-协同-赋能”的理论分析框架,旨在揭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内在机制具体如何运作,以期为乡村振兴的区域实践提供一个更具解释力的分析视角。

二、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一)尺度重构理论

尺度重构(Rescaling)作为理解空间治理变迁的重要理论视角,其核心关注点在于治理活动如何突破既定的空间层级与组织边界,通过多尺度之间的动态调整来应对复杂化的社会经济任务。该理论强调,治理尺度并非自然存在的空间容器,而是社会关系、制度安排与权力结构在特定历史情境中不断博弈和重塑的结果。从理论源流看,尺度重构研究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全球化与国家空间重组问题的反思。Smith通过提出“尺度政治”概念,揭示了不同空间尺度在权力竞争与资源配置中的政治属性;Brenner则进一步系统阐释了国家空间在全球化进程中呈现的“上推”“下移”与重组机制,指出治理权力并非单向集中或下沉,而是在多尺度之间持续调整。与此同时,Swyngedouw等学者通过“全球—地方”关系的再概念化,强调尺度并非固定层级,而是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与行动策略进行灵活建构。由此,尺度重构理论逐步完成了从解释宏观空间结构变迁向分析多层级治理灵活性的理论拓展。

在核心观点上,尺度重构并不等同于简单的空间位移或层级调整,而是一种围绕治理任务、资源配置与行动能力之间关系展开的结构性调适过程。该理论强调,当既有治理尺度难以有效承载复杂公共事务时,治理体系需要通过尺度调整实现功能重组与能力再配置,其内在运行逻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空间层面的“尺度整合”逻辑。随着治理任务由单一、局部事务向系统性、跨域性问题演进,原有以固定行政单元为基础的治理尺度往往因空间碎片化而出现承载不足。尺度重构通过引入或重塑具备统筹功能的中观尺度,将分散于不同空间单元中的治理功能与资源要素纳入更高层次的组织框架,实现要素配置由“分散承载”向“结构性集成”的转变,从而为复杂治理任务的展开提供必要的空间前提。

二是关系层面的“尺度协同”逻辑。尺度重构的核心并不在于权力的单向扩张或简单转移,而在于多元尺度之间权责关系与协作机制的重新锚定。通过构建非对称、可调节的尺度嵌套结构,不同层级与空间单元得以在纵向层级与横向单元之间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使制度资源、组织资源与政策工具能够在多尺度之间有序流动,从而提升多层级治理体系以应对复杂公共事务的整体效能与运行韧性。

三是能力层面的“尺度赋能”逻辑。尺度重构并非对基层行动的排斥或边缘化,而是通过在既有治理体系中嵌入功能性或中介性尺度单元,为行动主体提供更具支撑性的制度环境。通过制度性资源、协调机制与行动平台的重新配置,尺度调整能够有效缓解基层在复杂治理情境中面临的能力约束,为其提供额外的组织支撑与行动空间,从而推动治理能力由依赖外部输入向内生生成转变。

(二)尺度重构理论的应用

尺度重构理论被视为解释空间治理与制度调整的重要分析工具。尺度重构的核心在于通过调整治理单元与功能边界,应对复杂公共事务带来的统筹压力与制度张力。围绕这一理论的研究主要从行政区划、区域治理以及乡村发展等实践场域展开。

在行政区划调整研究中,尺度重构理论被用于解释区划演变背后的制度逻辑与动力机制。行政区划调整作为一种典型的“刚性尺度重构”方式,其发生并非孤立的技术决策,而是深度嵌入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竞争格局与多层级治理目标,不同阶段呈现中央主导、省级调节等差异化的尺度重构路径。基于此,有学者从实践层面揭示了区划调整过程中规则、实践与治理理念之间的互动关系,指出尺度重构并非简单的权力上移或下放,而是多层级治理目标协同下的制度再设计。这类研究从宏观制度层面奠定了尺度重构解释空间治理变迁的分析基础。

在区域治理与空间治理研究中,尺度重构更多被用于分析跨区域治理与治理策略的演化路径。地方政府在行政区划调整受限的背景下,往往通过构建功能新区等中观尺度单元,在不打破既有行政体系的前提下,实现地域空间、产业体系与行政关系的多维重构,从而提升空间治理的整体效能。与此同时,从“尺度政治”的视角出发,相关研究系统揭示了中国城市区域治理中不同尺度之间的博弈关系,指出城市群与都市区治理实践中刚性与柔性尺度重构并存。尺度重构不仅体现为空间边界的调整,更表现为治理关系、组织结构与行动机制的重组,是国家空间治理转型的重要体现。在此意义上,功能区实践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柔性尺度重构形式,其通过“嵌套空间”等制度安排,为地方推进制度实验与空间扩展提供了替代路径。功能区并非传统行政区划的简单补充,而是一种兼具制度弹性与治理效能的尺度创新。

尺度重构理论也被引入乡村发展研究,用以解释乡村发展由“单点推进”向“系统统筹”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尺度失配问题。早期以项目投放为主的推进模式在补齐基础短板方面成效显著,但在发展任务日益综合化的背景下,逐渐暴露出目标碎片化与协同不足等局限,亟须转向以制度整合和长期机制构建为导向的系统建设路径。同时,针对村庄在资源禀赋与功能定位上的显著差异,相关研究强调应突破“一村一策”的均质化思路,通过类型化、差异化推进提升政策实施与乡村实际运行之间的适配性。随着产业布局与公共服务供给日益呈现跨村展开的特征,跨村联动、连片推进逐渐成为提升乡村运行效率的重要实践路径。从尺度重构视角看,这一转向实质上涉及“中央—地方—基层”多层级权责尺度的重新配置,其中中观尺度在衔接制度试验目标与地方治理实践之间发挥了关键的统筹与协调作用,从而为理解乡村片区化发展的内在逻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三)分析框架

基于尺度重构理论关于治理任务、资源配置与行动能力三者结构性匹配的逻辑原点,本文构建了“整合-协同-赋能”的理论分析框架(图1),旨在深度解构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运作机理。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是针对乡村振兴在全域规模化布局、系统化建设及内生性增长等方面的核心要义,通过尺度调适实现治理逻辑从“单村藩篱”向“功能单元”的范式跃迁。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乡村振兴主体为应对跨村公共事务增多、要素流动加快及任务复杂化情境而进行的尺度结构性修复,其内在逻辑通过以下三个维度形成层层递进的关系链条:

其一,对应乡村振兴任务重新分配的整合逻辑。面对乡村振兴由零星整治向系统集成任务转型的现实需求,整合逻辑旨在通过物理尺度的横向跨越,修复碎片化的治理空间。其核心在于打破“一村一域”的法定行政藩篱,在微观村域之上重塑具备特定功能属性的“中观片区尺度”,实现土地、产业、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由“分散承载”向“结构性集成”的逻辑转向。整合逻辑解决了“任务与尺度”的对接问题,为承载全域振兴任务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底座与规模效应。

其二,对应乡村振兴资源要素跨尺度配置的协同逻辑。协同逻辑致力于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动态调适与制度锚定。片区化推进不是单纯的规模扩张,而是通过建立非对称的尺度嵌套机制,将多元利益(政府、村集体、社会资本)主体纳入统一的行动场域。其强调通过跨边界的规划联动、联席议事及利益联结等契约化制度安排,化解行政边界带来的“横向抵触”与“利益博弈”困境。协同逻辑在整合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理顺关系尺度,实现资源要素在特定功能尺度下的有机对齐,为片区化运作提供确定性的规则保障。

其三,对应乡村振兴行动能力结构化重塑的赋能逻辑。赋能逻辑是片区化持续运转的持续动力支撑,也是整合与协同逻辑最终跃迁的目标。其核心在于通过创设“中介性尺度”,实现管理权限的适度下沉与资源要素的精准“回注”。赋能逻辑回答了“为何整合与协同能产生效益”的关键问题,即通过组织授权(如法人化载体)与制度建构,将原本碎片化的治理资源转化为片区整体的行动能力。这种能力重塑使乡村振兴驱动力从外部单向的“行政输血”转向具备自我演化能力的“内生发育”,保障了片区作为功能实体的常态化运行。

综上所述,整合逻辑通过重组空间单元,解决了治理载体从碎片向集成的“尺度修复”问题,为后续治理奠定了物理底座;在这一物理场域内,协同逻辑通过嵌套制度契约,化解了多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困境,确立了规范的行动秩序;赋能逻辑则是在空间整合与制度协同的基础上,通过管理权限的精准下沉,将前期积蓄的结构潜能转化为片区的内生治理效能。三者层层递进、相互嵌套,共同实现了从“行政村碎片治理”向“中观尺度功能集成”的机理跃迁。

三、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呈现清晰的逻辑结构。整合逻辑是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解决的是空间与要素的问题。通过打破“一村一域”的行政壁垒,将分散的土地、产业、生态及基础设施等要素进行跨村连片重组,协同逻辑是片区化推进能够有效运转的关键机制,解决的是利益与行动问题。凭借统一规划、联席议事、利益联结等制度安排,将多个村庄及多元主体(政府、村集体、社会资本)纳入统一的行动框架。赋能逻辑是片区化推进得以持续运行的重要保障,回应的是权责与动能的问题。依靠权力和资源的“回注”,增强片区单元的资源调度与自我演化能力,保障乡村振兴由“外力驱动”向“内生激发”转型。由此,整合、协同与赋能三重逻辑在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形成递进衔接、相互嵌套的运行链条。

(一)从地理拼图到价值集成:尺度统筹的整合逻辑

片区化推进必须以整合导向为前提,根源在于乡村不是同质空间。在乡村振兴的实践语境下,各村庄在资源禀赋、人口结构、产业基础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特质差异决定了振兴道路具有显著的多样性,任何试图以单一模板复制推广的做法,都可能带来适配失败乃至“意外后果”。由于村庄发展本底不相同,其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往往呈现可被识别的类型结构与差异化发展需求。若仍停留在只凭邻近性将村庄并置、以“空间连片”替代“功能关联”进行整合,就容易使乡村振兴工程退化为形式化的规模扩张,进而加剧资源错配与治理风险。相较之下,整合逻辑强调在差异识别基础上,把可协同的村庄与要素纳入同一振兴结构,以形成可承载复合任务的乡村振兴推进单元。该逻辑追求的不是边界的简单放大,而是以关联性为纽带的逻辑耦合,从而为乡村振兴政策、项目与资源进入片区提供更稳定的结构抓手。

进一步而言,整合不是单维度的空间连片,而是一组支撑乡村振兴系统性目标的可操作耦合依据。在地理维度上,邻近性与连续性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更关键的是围绕交通可达、生产半径与公共服务半径形成可被统筹的“空间单元”;在资源维度上,要素能否被整合,取决于资源禀赋的互补性与配置效率,既要避免“好资源叠加”造成内部拥挤,也要防止“弱资源拼盘”导致整体失能;在产业维度上,整合指向产业链条与分工体系的耦合,通过上下游衔接、品牌与市场通道共用,减少同质化竞争并放大规模经济;在生态与公共事务维度上,依托生态宜居的整体性要求,将环境整治、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以连片方式统筹推进;在文化社会维度上,乡风文明与乡村治理的实现依赖于对既有社会文化联系、日常交往圈层与地方认同的尊重,使整合从“工程化拼接”转向“关系性嵌合”;在治理维度上,整合取决于既有治理基础与组织动员能力。要看到项目制资源下乡可能带来的“选择性输入”与村庄分化风险,同时关注乡镇政府在乡村整合中的组织化推进与统筹行为如何塑造整合边界与整合强度。由此,诸如浙江若干地方案例中组团式推进的未来乡村单元、山东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连片整治与产业协同,以及中西部部分地区以生态修复带动连片治理的做法,之所以有效,往往不在“连片”本身,而是因为对上述耦合依据的组合运用。

从结果来看,整合逻辑的现实价值可概括为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精准投放”与“风险防控”双重增益。其一,整合通过把村庄差异转译为可操作的片区结构,使乡村振兴资源投入不再是对单村的零散叠加,而是面向片区任务的结构化配置,从而提升政策、项目与资金的匹配度与边际效率。其二,整合为乡村振兴风险识别提供了中观视角。在项目制与竞争性资源输入背景下,选择性投入可能制造新的村庄间分化与治理失序,而以片区为单元的统筹整合有助于把外部资源注意力与内部资源整合纳入同一治理框架,降低振兴政策实施试错成本与实施风险,并为不同类型村庄预留差异化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从方法论层面看,“尺度统筹”并没有把村域尺度简单放大为片区尺度,而是通过重构推进单元来实现振兴任务、资源与治理能力的可匹配。总而言之,整合逻辑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价值集成为导向,将空间连续性、功能互补性与关系嵌合性统一起来,使片区化推进从“做大范围”转向“做强结构”,从而为乡村振兴的系统推进提供可复制的治理方法。

(二)突破行政边界的联动机制:利益共生的协同逻辑

协同是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能否真正“跑起来”的关键机制。如果说整合逻辑完成了治理尺度的“形态重组”,那么协同逻辑则致力于实现乡村振兴过程的“动态调适”,旨在解决跨村域集体行动中的利益博弈,将行政边界产生的“横向抵触”转化为乡村振兴功能层面的“跨域耦合”。在传统“一村一域”的治理格局下,行政边界往往演变为要素流动的阻碍,导致跨域公共事务面临“集体行动困境”。片区化协同并非单纯通过上级行政指令强行摊派任务,而是通过构建非对称性嵌套的协作协议,在弹性尺度上明确各村在全域振兴中的权利边界与责任清单。其首要任务是消解多主体参与中的信息不对称与行为确定性缺失,通过建立“片区联合党委”“跨村理事会”或“片区联席会议”等制度化平台,将原本分散在各村的决策权进行部分让渡与战略对齐。对片区内公共设施的联合维护成本、乡村振兴产业收益的二次分配比例以及土地增溢收益的共享方案进行“事前契约化”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利益共同体”的治理逻辑创新。它通过正式与非正式契约的结合,将跨村协商摩擦成本转化为稳定的制度合作预期,有效解决了行政边界僵化带来的“尺度孤岛”问题,为片区运行确立了规则的确定性。

在运作层面,不同于整合逻辑主要侧重于要素物理位置的搬运与拼凑,协同逻辑强调的是乡村振兴要素在实施过程中的深度耦合。在传统项目制模式下,涉农资源往往呈现“撒胡椒面”式的普惠投放,导致资源在村际高度耗散,甚至引发资源争夺带来的内耗。协同逻辑主张在片区尺度上实施“规划统一、资金统筹、联动推进”,将孤立的单点投入转化为互补的系统产出。这要求片区内部形成深度的乡村振兴功能化分工体系。根据各村的地理禀赋与发展本底,精准识别并塑造“加工型村”“服务型村”与“生态涵养型村”等特定功能角色。在此逻辑下,邻近村庄不再是争夺振兴政策指标的竞争对手,而是乡村产业链条高度依赖、环环相扣的互补环节。基于功能错位衔接的协同运作机制,有效对冲了项目制背景下资源投入的随机性与碎片化风险,使各类基础设施与产业项目在更大地理跨度内实现系统性匹配,显著提升了乡村振兴公共资源利用的边际绩效,实现了治理绩效在地理空间上的乘数效应。协同逻辑的终极目标在于构建“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的制度闭环,从而将外部行政压力驱动的任务共建转化为内生驱动的利益平衡。协同能否实现长效化,取决于能否突破“单村账本”的视野,在片区层面建立起覆盖全域的“收益与风险总账”。

协同逻辑强调的是通过制度化手段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中的负外部性难题,确立利益补偿与风险共担的闭环路径。如在涉及跨村域的生态保护、环境修复或基础设施建设时,协同机制能确保生态受损方通过片区内的利益置换或转移支付获得合理回报,而受益方则须承担相应的对等义务,从而消解了权责利非对称引发的治理抵触。山东“齐鲁样板”及浙江“联村共富”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印证,通过片区层面统一包装项目、集中配置涉农资金,并辅以“入股分红、劳务联结”等横向利益联结机制,能有效遏制村庄间可能出现的马太效应与贫富分化。总之,以利益互惠为基础的协同,将原本阻碍要素流动的硬性行政边界转化为资源对流的柔性接口,使片区化从一种临时的项目拼凑为一种具备稳定合作预期与利益分配共识的协同治理网络,为乡村振兴的跨村推进提供了机制层面的契约保障。

(三)组织赋能驱动的内生机制:持续支撑的赋能逻辑

赋能是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得以持续运转的保障,其核心在于防止协同停留于形式化运作。相较于空间整合解决“如何聚合”、协同机制回应“如何联动”,赋能逻辑进一步指向“能否长期运行”的能力问题,即破解片区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有架构、无能力”困境。在乡村振兴的现实情境中,若缺乏制度化授权与能力支撑,片区往往只能作为项目对接或议事协调的平台存在,一旦外部政策与资源输入减弱,连片振兴的行动便难以为继。浙江“千万工程”的长期推进经验表明,只有将治理优势转化为稳定的制度能力与行动能力,才能支撑片区从阶段性推进走向常态化运转。由此,赋能逻辑所要回答的并非引入更多资源,而是如何使片区成为具备自我决策、自我管理与自我发展的功能性共同体。

一方面,组织与制度赋能首先回应“凭什么管、按什么规则运行”的问题,其关键不在于主体数量扩张,而在于通过组织实体与制度安排,将跨村协同从松散联合转化为责任与利益绑定的行动结构。一是通过设立片区层面的联合党委或党建统领机制,将跨村发展议题嵌入明确的权责链条,增强乡村振兴决策与执行的合法性与稳定性;二是“强村共富”公司等法人化载体为片区提供了可经营、可融资、可分配的制度工具,使其能够以市场主体身份统筹资产与项目,实现从“协调平台”向“行动主体”的转变。强村共富公司通过股权结构、收益分配与治理机制创新,推动集体经济从资源占有走向能力生成,是实现片区长期振兴的重要制度抓手。与此同时,精准治理视角强调,制度赋能应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动态调整,将乡村治理优势持续转化为乡村振兴效能。

另一方面,资源与能力赋能进一步解决“用什么发展、靠谁来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其要害在于要素统筹能力与主体能力的同步生成。在片区层面,将分散于不同村庄和部门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与指标进行统筹配置。在项目制背景下,配置权的适度上移并非削弱村庄主体性,而是为片区提供类似“区域经营者”的统筹能力。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中,通过“确权、放权、活权”的制度安排,释放要素潜能并吸引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事业,从而形成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能力赋能不仅体现在片区整体的集体行动能力上,也体现在对农民和村集体主体性的激发方面。产业品牌赋能的实践表明,将品牌作为要素整合与价值放大的载体,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条、吸纳农户参与分工,从而把外部振兴资源转化为内生能力。最终,资源与能力赋能需嵌入群众参与与风险防控的治理框架,通过民主议事、利益协商与矛盾预防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在片区层面保持社会稳定与制度韧性。综上,赋能逻辑构成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筑基工程”。它通过组织授权、制度建构与能力培育,将整合与协同的阶段性成果固化为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使片区不再依赖外部项目“输血”,而能够在不确定环境中实现自我维系、自我发展与持续演进,成长为具有韧性的内生发展共同体。

四、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

片区化推进是乡村振兴从“点状突破”转向“系统集成”的关键路径,但在重构乡村发展尺度的过程中,仍面临制度惯性与创新实践之间的逻辑衔接问题。当前,片区化正处于从“空间整合”向“功能深融”跨越的关键期,深入分析资源配置、产业协同及治理赋能等维度的深层张力,有助于精准识别制约片区整体效能提升的瓶颈,从而为完善片区化运行机制提供逻辑支撑。

第一,要素配置与产权归属的逻辑张力。在片区化进程中,土地、资金与人才等要素的跨村优化配置是发挥规模效应的基础。由于乡村资源长期遵循“集体所有、村社自治”的权属逻辑,要素在跨村流动时容易受到传统产权边界的制约。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不同村庄因资源禀赋与发展基础存在客观差异,在涉及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配及集体收益分配时,亟须建立更加精准的利益平衡机制。目前,部分片区已实现视觉景观的“连片展示”,但在产权层面的“实质深融”方面仍有提升空间。这种要素流转的制度性成本客观上要求探索更具普适性的利益补偿与动态调节方案,以夯实片区协同发展的物质基础。

第二,产业同质与价值链延伸的结构约束。片区化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产业链条的跨村延伸实现乡村价值的增值。实践中,部分片区在产业培育上仍处于向现代农业与深加工转型的过程中,产业链条的附加值释放尚不充分。受区域竞争与发展惯性影响,相邻村落间偶尔会出现产业布局重叠或功能定位相似的现象,反映出片区内部的产业分工与错位竞争机制仍待完善。乡村产业的内生性成长需要更强有力的市场主体牵引与利益联结带动。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根据各村的异质性特质精准定位生态位,提升片区整体的组织化程度与抗风险能力,是推动乡村产业从“简单加总”向“集群跃升”转变的关键课题。

第三,行政尺度与功能单元的适配需求。目前乡村治理体系正经历从“村域自治”向“片区共治”的尺度转型,这一过程对现行科层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长期以来涉农政策、财政投入与考评体系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片区作为一个新兴的功能性发展单元,在治理授权与资源调配权限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行政尺度与功能需求之间的偏差,使得跨村联建组织在处理基础设施联维、环境联治等公共事务时,对权责边界的厘清提出了更高挑战。随着国家强调增强政策供给的整体性与系统性,现有的碎片化支持体系正面临向一体化集成转型的需求。构建与片区化实践相适配的治理尺度,实现行政资源与片区功能的有机融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方向。

针对资源碎片、产业同质及治理效能不足等挑战,必须遵循整合、协同、赋能的递进逻辑,从物理层面的空间重构、运行层面的组织协同及动力层面的制度赋能三方面发力。

(一)坚持因地制宜,优化片区空间布局

第一,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实施分类有序推进。要根据地域条件和村庄实际,合理确定乡村振兴片区单元,以相邻程度、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为依据,整合多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一个发展片区。按“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原则组团发展的方式,优化乡村空间结构,改变过去村庄各自为战、分散低效的发展状态。在划定片区时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如山东根据地形分类确定片区规模。一般平原地区包含10~15个村,丘陵山区8~10个村,沿海区域5~8个村。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实行差异化策略,遵循中央规划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类型,并针对各类村庄明确相应的发展重点。通过分类有序推进,分阶段梯次实施乡村建设,既体现因地制宜的要求,又避免“一刀切”“齐步走”等弊病。

第二,强化县域统筹功能,构建上下衔接格局。县域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关键空间单元,承担着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使命。应发挥县级政府在片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上承国家和省市战略,下联乡镇和村庄实际,建立起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形成合力,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域落实的推进机制,每年按计划推进一定数量的片区建设,构建省、市、县梯次推进的实施格局。在规划层面,以县域为单位编制片区规划,统筹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使片区布局与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相一致。通过强化县域统筹,可以确保政策资源和要素在片区内高效配置,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需求的有效衔接,及时解决片区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第三,突出功能协同引导,促进村庄优势互补。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强调打破单个村庄的局限,通过跨村联动形成发展共同体,使各村在功能和产业上实现互补。要根据片区内村庄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引导不同村庄错位发展、协同配合。一方面培育片区中心村,集中提供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周边村作为功能节点共享这些服务,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另一方面推进联村产业规划,每个片区围绕1~2个优势主导产业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链,实现资源共享和规模效益。如浙江以党建联建为牵引,通过“规划共绘、产业共富、设施共通、服务共享”等机制整合片区资源,使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提升30%以上,公共服务成本降低约20%,有效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片区内强村带动弱村、优势互补,不仅弥补了单个村庄功能不全、要素不足的短板,而且避免了平均用力带来的资源浪费,促使村与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二)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片区整体效能

第一,加强规划统筹衔接,推动一体化发展。要以片区为单元统一规划布局,实现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有机衔接。在总体布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禀赋状况,明确片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对照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要求查缺补漏,一体化谋划片区内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引领,避免村庄各自为政造成的发展碎片化问题,实现片区内产业布局错位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要素的统筹配置。如江苏宜兴市早在2024年就以片区思维打破单村规划局限,将全市乡村划分为宜南山区、平原圩区、太湖渎区三大片区,并以串珠成链的空间布局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彻底告别了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

第二,健全组织联建机制,凝聚片区工作合力。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组织体系的创新,需打破原有单村孤立的基层组织架构,构建跨村联动的组织联盟。首先,加强党建引领,探索跨村党组织联建模式。在不改变行政村建制的前提下,发挥“强村带弱村”的作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可组建片区联合党委或党组织联盟,选派优秀乡镇干部或强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片区党组织负责人,统筹片区内各村党建与发展事务。其次,搭建联村合作平台,促进多主体抱团发展。鼓励片区内村级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合作社等成立“乡村联盟”,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建、镇村联动等方式共同推进产业项目和公共事业。再次,完善干部交流和人才共享机制。在片区内部实行干部跨村挂职、轮岗或帮扶制度,鼓励有经验的村干部到薄弱村指导工作;建立片区专业人才库,实现农业技术、人居环境治理等领域人才在片区内共享服务。通过上述组织联建举措,打通村庄之间的壁垒,形成统筹协调、高效运转的片区治理共同体,确保各项振兴任务在片区层面落地见效。

第三,推进公共事务共治,提升协同治理水平。围绕跨村公共事务治理,应在片区层面建立稳定的协商与共治机制。由片区党委或联建组织牵头,吸纳各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及驻村第一书记等组成片区议事平台,重点就基础设施管护、生态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配置等事项开展协商,形成统一决策和联合行动方案,实现公共事务的联动治理。在此基础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片区内共建共享,通过统筹财政资金,连片布局教育、医疗和养老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服务覆盖效率。实践中,苏州通过构建“15分钟医疗圈”“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片区内公共服务的整体提升。与此同时,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合作社和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片区治理,探索公共事务联建联管模式,如统一环卫管护、治安联防等,形成“片区共商—事务共管—成果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提升片区治理效能。

(三)注重赋能增效,激发片区内生动力

第一,完善组织与制度保障,推动片区从协调载体向功能实体转型。要增强片区运行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关键在于通过制度设计,赋予片区与其承担功能相适配的治理权限。在不改变行政建制的前提下,应通过明确制度安排,赋予片区在产业项目统筹、资源配置方案制定以及收益分配规则设计等方面的实际决策空间。具体而言,可依托片区联合党组织、党建联建平台或片区发展理事会等组织形态,系统梳理其职责边界和运行规则,明确其在项目遴选、资金整合使用和公共事务统筹中的权责范围,使片区由“能协调”转向“能决策、能执行”。制度性授权能够增强各参与主体对片区运行规则的预期稳定性,使片区逐步从阶段性协调机制转变为具有持续治理功能的行动主体,为片区长期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二,统筹配置关键发展要素,推动要素配置权由单村向片区上移。长期以来,涉农项目、财政资金和资源指标多以行政村为基本配置单元,容易造成资源分散、规模不足和重复投入,难以支撑跨村一体化发展目标。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应以此为突破口,通过制度化安排推动项目、资金和资源等关键要素在片区层面进行统筹配置,形成规模化、系统化的要素供给能力。在操作层面,可探索建立片区项目库、资金池或资源统筹平台,将原本分散投向单个村庄的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集中整合,优先支持片区整体性、联动性较强的发展事项。同时,应通过明确强村与弱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强村的组织能力、资产基础和市场资源转化为片区整体的发展动能,而非单村独占的竞争优势。通过制度化安排保障弱村在片区发展中的参与权、决策权和收益权,防止片区内部出现新的分化格局。

第三,强化农民主体嵌入,构建共享收益与共担责任的内生激励机制。片区内生动力能否真正形成,最终取决于农民是否被实质性嵌入片区发展结构。相较于单纯的参与式治理或项目收益安排,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制度设计,将农民纳入片区发展的收益分配与风险共担体系,使其由“政策对象”转变为“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在实践中,可通过股份合作、资源入股、劳务参与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以土地、资产、技术或劳动力等要素参与片区产业和公共事务运行,分享片区发展成果。同时,应通过明确收益分配规则和责任承担机制,增强农民对片区发展的责任认同,使其在享有收益的同时,对片区运行承担相应义务。通过将个体农民的利益诉求与片区整体发展目标进行制度性绑定,有助于减少“搭便车”行为,增强集体行动的稳定性。片区内部逐步形成以共同收益为纽带、以责任共担为约束的内生激励结构,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运转和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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