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近日,《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北京市政府批复,继核心区建设和副中心建设之后,全面谱写总规实施的第三篇章。《行动计划》集中梳理确定了近200个项目,预计较2020年持续压减城乡建设用地,将一绿绿色开敞空间提至约43%,二绿提至约66%,补强居住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短板。
《行动计划》明确,城乡结合部以绿化隔离地区为主体,总面积约1220平方公里。作为外来人口密集、建筑密度较高区域,城乡结合部需持续治理。《行动计划》在绿隔地区“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以三年为期,提出减量、增绿、提质、治理四大目标。特别明确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要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逐年销账,其中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大兴区等是重点区域。按照《行动计划》部署,朝阳区要完成王四营乡试点,管庄乡、平房乡和三间房乡安置房开工、剩余腾退任务有序实施、棚改项目上市和绿化实施等;海淀区将加快完成四季青镇、东升镇、海淀镇城市化收尾工作;通州区加强宋庄小堡艺术区建设,建设“艺术产业核心承载区”;门头沟区加强军庄镇东四村及周边地区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南海子公园周边的公园和生态廊道建设,努力恢复南苑历史格局。
《行动计划》明确,要借助全市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将城乡结合部建成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域,坚持对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努力逐步削减违法建筑存量、确保增量动态清零。
《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正负面清单》发布 日前,《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发布,列出“正面清单”6大类74项、“负面清单”7大类72项,对雄安新区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提出正面风貌指引要求,明确负面风貌要素清单。 此次发布的《清单》,正负面清单均针对雄安新区建筑布局、居住类、商业办公类、公服设施及公共空间类、基础设施类、图纸表达等城市建筑风貌设计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陕西:发布《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 近日,陕西省政府官网全文发布《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至此,西安都市圈未来全貌首次呈现在外界面前。《规划》阐述了都市圈各成员的产业分工和角色定位,阐明了都市圈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前景,包括政务服务联通互认、区域教育合作、都市圈医疗协作等等。 《规划》提到,到2025年,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天津: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日前,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村(居)民自建房,高校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以《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为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头出征、精干力量齐上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班加点、立即行动,通过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的排查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特点,全市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排查方案,紧盯住宿人员为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隐患清零。 广东:从严控制景观照明 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过程节能法规标准、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从严控制城市景观照明、完善检查督导激励机制。 其中,在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项目建设,控制景观照明的设置范围、规模、亮度、能耗密度等指标。使用高能效产品,严格执行照明标准,及时淘汰高能耗灯具,鼓励在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按照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城市照明设施运维单位采取精确等量分时照明等节能措施。根据冬夏日、节假日、重大节日和活动、电力供应充足和紧张期等不同时期、时段,调整完善运营管理方案,合理压减景观照明的运行时间和规模。因地制宜建立集中型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提升节能减排成效。 云南: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持续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全省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性的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云南活化利用示范案例。到2035年,全省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应保尽保,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实现保护体系更加完整、管理机制更加科学、保护成效更加凸显、人文特色更加彰显,构建一批多样性的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云南历史文化保护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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