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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2-06-07 | 106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优化社区(村)服务格局。推动社区服务站改革,规范社区(村)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居(村)民自我服务功能,优化互助服务机制。建设高质量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育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推动建设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

  六、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基层治理相关政策法规,经常性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实效。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涉居(村)民委员会相关法规文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健全社区(村)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选树表彰活动,发挥“北京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表彰奖励和联合惩戒力度。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用好北京冬奥文化遗产,大力营造新时代首都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筑牢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更好发挥思想引导、道德教化、文明洗礼、文化熏陶等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居住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指标实施机制。探索在街区更新、城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引入创意元素、文化力量,打造多样化基层公共文化空间,培育形成历史与现代交融、区域特色彰显、富有生机活力的城市街区文化。

  七、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一)完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健全问题发现、研判预警、指挥调度、督办处置、考核评价等功能,发挥网格化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制定单元网格划分地方标准,依托社区(村)划分治理网格,加快基层治理多网融合发展。优化网格化运行机制,统筹网格内各类管理和服务事项,完善单元网格基础功能,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网格管理联动贯通,构建以诉求解决、主动服务和群防群治为重点的综合化网格工作模式。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将街巷长、城市协管员、小巷管家等作为专职网格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专兼职相结合的网格员队伍体系。

  (二)推进基层治理智慧化。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整合部署在社区(村)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一库、两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依托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构建以人、地、事、物、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基础信息库。开发拓展基层智慧化应用场景,搭建共建共享的区域化党建、社区(村)服务管理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建立实有人口居住地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向社区(村)推送数据机制。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开展科技惠老活动,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三)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合理规划布设社区(村)智慧零售终端、智能快件箱等智能末端配送设施。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5G网络、千兆光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在社区(村)的深度覆盖。推进社区(村)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消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高空抛物监测等设施智能化升级。

  八、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一)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全覆盖,完善街道(乡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设立社会工作相关基金支持基层治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发展社区(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工作的发展活力。

  (二)推动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更好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其就地开展服务。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基地)的平台支撑作用,加强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保障。依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提升其服务承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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