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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林技通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6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农业高技能人才,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15号)、《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半决赛每组选手的比赛限时为180分钟,决赛限时60分钟。

(二)半决赛:采用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总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理论知识占30%,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化学分析基础、色谱基本理论等 ,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技能操作占70%,考核内容为样品前处理(占70%)和结果计算(占30%)二个环节,均由选手独立完成。

(三)决赛: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内容为仪器条件准备和上机检测、结果计算等三个环节,其中,仪器条件准备和上机检测共占70%,结果计算占30%。

八、种子质量检验员

(一)比赛用时:理论考试60分钟,技能考核60分钟。

(二)技能考核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各种类型的杂株或异型株,并填好田间鉴定结果报告,递交现场评分专家,完成现场鉴定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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