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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
来源:美丽乡村日记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2-04-25 | 504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农业科技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鼓励聚焦生物育种、耕地质量、智慧农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开展生物育种、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农机、大型复合农机和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短板机具、渔业装备、绿色投入品、环保渔具和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等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提升装备研发应用水平。鼓励参与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农业企业牵头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引导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才等培养。鼓励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鼓励为优秀农业农村人才提供奖励资助、技术支持、管理服务,促进农业农村人才脱颖而出。

(九)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耕地地力提升、盐碱地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通村组路硬化,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电网巩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太阳能、风能、水能、地势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以及建设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立足乡村现有基础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协调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参与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协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

(十)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推进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控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支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各类主体布局乡村。鼓励参与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强农产品及农资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提供信息服务。鼓励参与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提升乡村治理、社会文化服务等信息化水平。鼓励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遥感卫星数据在农业农村领域中的应用,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和智慧农(牧、渔)场,借力信息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十一)农村创业创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加强各类平台载体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合作,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联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面向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关于创业能力、产业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十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鼓励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十三)农业对外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对外经贸合作,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粮、棉、油、糖、胶、畜、渔等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项目合作,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鼓励围绕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绿色发展等领域,积极参与全球农业科技合作,参与农资农机、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信息等服务走出去,带动相关领域产能合作。鼓励参与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创新农业经贸合作模式、对接有关规则标准、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国际营销促销网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摘自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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