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形成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合力。树立“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理念,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激发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
(二)完善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勘察设计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修订,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引领作用提供法治基础和政策保障。
(三)开展试点示范,积累复制推广经验。
在部分地区和项目开展生产方式、组织模式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加强全程动态跟踪,及时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通过宣传典型经验和案例,引导带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