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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弘扬中医药养生文化、助力健康浙江建设,全面促进“食药物质”产业融入大健康领域,助推全省食药物质(药膳)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浙江省十大药膳”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树立“大食物、大农业、大资源、大营养、大中药、大健康”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药材多样性价值,促进多元化开发利用,打造“一桌药膳、百家龙头、千亿产值”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主导作用,开发创新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药膳产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药膳技艺“工匠”人才队伍,培育一批有品牌的药膳产业基地和主体企业,营造食药物质(药膳)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健康、味美、特色、共享、共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中医药大健康联合体、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浙江省营养学会、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磐安县市场监管局、磐安县科协、磐安县药膳产业协会、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药膳分会、浙江省求是药膳科学研究院。 四、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0日至9月25日 五、活动内容 1.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广泛性、大众性、民俗性、特色性的原则。全省范围内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者,且有代表浙江特色的药膳菜肴、点心、酒类、饮品的单位、药膳爱好者以及由专家、消费者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评。 2.基本要求 (1)药膳制作有中医理论为依据,药膳产品食用安全、口感好,适宜男女老少。 (2)参赛作品选材应列入药食同源目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所使用的食材应当具有地方特色。 (3)参评药膳作品能体现推荐地的乡土文化特色,融入历史文化元素,在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4)普惠性、众口化,易操作、便推广,价适中、市场广。 (5)参赛的药膳酒类产品需采用蒸馏或发酵工艺,不得采用酒基浸泡工艺,有卫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有相关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B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和《TCBJ5103-2019 保健酒生产卫生规范》。 (6)参赛的饮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有饮料生产资质,鼓励我省开展的食药物质试点工作的企业参赛。 3.评选原则 严格评选标准,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或个人自荐、专家实地评审、媒体公示、集中评审等程序评选,评选活动不收费。 4.评选范围 评选作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药膳菜肴、药膳糕点、药膳酒、饮品(不含固体饮料)。 5.评选标准(附件1) 6.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制作人(单位或个人)主动申报。评选活动由组委会初审和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组委会按照评选要求,成立由中医药专家、营养学专家、烹饪学专家、糕点专家、品酒专家、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文件评审和现场操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 (1)动员推荐阶段(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6月1日) 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在各自信息发布系统上发布活动方案,积极发动全省相关中医药养生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推荐作品参评。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浙江省十大药膳”作品的相同单位、相同作品,不得再参评,参赛作品必须由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协会进行推荐。 (2)专家评审阶段(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8月30日) 专家评审阶段分为专家初审、实地评审、集中评审三部分构成。 ①专家初审:2022年6月15日前,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评,产生入围集中现场操作评审的各类药膳作品名录。 ②专家实地评审,2022年6月15日-8月10日,组委会对符合评选的入围作品,组织专家组到制作单位进行实地评审,实地调研制作工艺、历史文化、口感、安全卫生等。制作单位或个人现场制作药膳作品并讲解。 ③集中评审, 2022年8月30日前,组委会对实地评审得的各类作品,专家组进行分类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评出第四届“浙江省十大药膳”系列作品,以及其他相关奖项,并进行公示。 (3)公布颁证,2022年9月25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作品,由组委会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品制作成宣传册和宣传片,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浙江省十大药膳”作品推介活动。 六、奖项设置 1.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按得分高低依次评出第四届“浙江省十大药膳系列作品”。 2.组织申报县(市、区)重视扶持药膳产业发展,有明确的药膳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意见,并积极组织相关活动,组织推荐的本地药膳入选“浙江省十大药膳”作品,由当地政府提交申报“药膳产业助推共同富裕贡献奖”相关材料,组委会评议后,可授予“药膳产业助推共同富裕贡献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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