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S33/ 3017—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金线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线莲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每日推荐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的金线莲。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金线莲 兰科开唇兰属植物花叶开唇兰(Anoectochilus roxburghii (Wall.) Lindl)的鲜品,或以其为原料, 经拣选、去杂、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干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金线莲应具有其特有的形态特征及固有的色、香、味,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3.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
4 每日推荐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
金线莲推荐食用量:鲜品≤15g,干品≤1.5g。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
附 录 A
A.1 原理
金线莲样品经干燥后粉碎混合均匀,用 70%乙醇溶液超声提取后,经高效液相色谱仪分离测 定,用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A.2 试剂或材料
A.2.1 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一级水的要求。
A.2.2 乙醇:色谱纯。
A.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