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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由各大高校设计学院数百名师生组成的“设计下乡”湖湘景观大赛调研组,经过两次实地考察,为衡阳祁东县改造设计。为此,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新湖南客户端专访参加调研的带队老师,深入剖析祁东特色,思考如何通过设计以及人文力量,激发乡村内生动力。
湖湘景观设计大赛·访谈录第一期,我们关注古建筑的保护与经营。
保护和再设计要尊重和深刻领会古建筑独一无二的故事
范迎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古建筑的保护包括人文即历史背景、建筑本身、周边自然环境等。人文包括所处年代的文化内涵,科学文化艺术。建筑本身包括建筑特色,结构,材料,装饰图案等,当然还有周边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设计,自然风貌的保留。
樊衍(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环艺专业教研室主任):保护的目的是因为其具有价值。古建筑除了文化、历史、艺术、经济等方面的价值外,还在于其不可恢复性,有些东西一旦破坏就不能再复原了。因此对于古建筑保护设计工作需要慎重,外观和重要特点等体现其特色的地方需要保护好,但是对于内部功能而言,可以适当地加入现代设施以适应现代人的生活需要。
李士青(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古建筑的保护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具体到每一座古建筑,它都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故事,在面对不同的古建筑时,保护和再设计都要在尊重和深刻领会它的故事这一基础上开展,不能一概而论。
方法论|把古建筑的更新与改造纳入到整个规划当中
欧阳国辉(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除了古建筑的局部保护与改造之外,同时我们也可以运用现代科技,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古建筑群数据库。使我们可以更加系统,全面的保护与经营古建筑。同时也可以将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在古建筑的修复工作之中,使古建筑能更长久的得到保护和传承。
邹昌(湖南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我认为应该从当地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经济生产生活方式上着手,前期进行详细的调查,制作出符合本地长期发展的长远规划,把古建筑的更新与改造纳入到整个规划当中,以当地的实际需求出发,改善建筑原住民的居住水平,增加经济收入,真正提升古建筑民居活力,提供一个留得住年轻人的生活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
谢旭斌(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教授):跳开古建筑,站到传统村落的角度,从“文化母本”的视野进行传统村落的保护,主要是把村落作为孕育文化的“母文本”、创造生命的“母体”的来看待,这样大家就能以虔诚的心与态度,从生态、审美、居住、游乐、文化、风情的“母文本”角度进行多维视角地挖掘、保护、培育。
从“家园共同体”的角度进行保护,从古村落生态、审美、伦理的智慧中进行保护。正如利奥波德将生态意识、道德意识、审美意识三者完美结合,所形成的“大地伦理”理论一样。我们要顺应自然规律法则,具有田园综合体、全域旅游体等“家园共同体”意识。
建筑的死与活,总是与实际的利用者息息相关
欧阳国辉(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村落建筑是传统村落中的物质遗产,要盘活建筑,不能只对物质遗产进行保护,要激活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活态”保护。可以通过村落产业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村民经济收入。吸引人群返乡,为村落带来活力,村落保护主体回归,为建筑注入血液,建筑才得以盘活。再者,建筑内部基础设施需要完善,使居住环境符合现代人需求。未来对建筑的保护可以为建筑注入新的解读,闲置的建筑可以利用起来,做民宿、书吧、酒吧、艺术馆等等,让建筑成为村落文化传承的直接载体,从而传承村落文化,盘活建筑。
邹昌(湖南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盘活建筑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人气,有生气,没有人的建筑,再好看也没有用。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古民居中生活的大部分为老年人,几乎没有什么年轻人,想要留住人甚至吸引人,就需要找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乡村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适合年轻人工作的平台和岗位,让他们真正能安心的在村落中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否则单靠原有的居民和旅游观光模式,乡村很难持续发展。
陈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设学院环境设计教研室讲师):古建筑的“活化”在于再生,再生是使建筑得到重视。那么乡村旅游,古建民宿都可以考虑开发。一方面获得的资金维护保养古建筑,另一方面改善当地村民生活。
鲁政(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设计系主任):如问题所述:建筑是死的……,这让我想起2004年陆地写的一本书,名叫《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当时就系统地提出过西方历史建筑如何“功能置换”、“修旧如旧”等专业上的方法,相较于现在而言,跨越专业的藩篱而进入社会设计的思考还不是很明显。现在,这个问题提得很好,至少说明了遗产保护背后的社会、经济问题已为广大师生和管理者所认识,并上升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
其实,建筑的死与活,总是与实际的利用者息息相关的,舒尔茨场所理论中关于建筑物与场所概念的区别,大抵也是围绕使用者及其产生的事件、记忆等展开的。有了利用者这个人,就不愁事件、礼俗、记忆等活态遗产的生发。只不过就目前情况而言,里面居住的老年群体、贫困群体居多,看上去不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有活力而已,但建筑在老弱群体的利用下仍然是“活的”。这样,就会面临三种选择:其一、部分的或全部迁出现有居民,再注资进行一定规模的更新改造,完成必要的功能置换;其二、完整保留现有居民,并以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原籍青壮年回来置业,发展以观光、民宿和农副产品销售为依托的多业态混合产业,并鼓励老弱群体以废弃地或房屋产权租让的方式参与合作经营;其三、保留原汁原味的生活现状,在积极修缮的基础上避免外界经济因素的干预。
三种选择都代表了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改造更新的“急”与“缓”、“功利”与“公益”、“学术”与“市场”等的博弈。西方在更新改造时政府、开发商和居民之间的种种争执正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在给它注入活力前的价值判断是首先应该直面的问题,只有明确了哪一种选择背后的价值观是可以被接受的,问题的解决也才能有所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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